第四章整章內容在以往考試中單獨出題一般在1-3道題,但其對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違規行為認定及法律責任進行了匯總整理??梢詭椭忌崂砬懊娴南嚓P內容。
一、思維導圖
二、學習筆記
| 刑事 | 行政 | |
擅自公開或變相公開發行證券 |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1%以上5%以下罰金。單位犯該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的,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 |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 |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1%以上5%以下罰金。 | 已核準未發行證券,處以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經發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1%以上5 %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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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 |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報送有關報告),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收購人未按照該法規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購的公告、發出收購要約等義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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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 | 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