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操作風險資本計量
5.5.1基本指標法
操作風險的監管成本=[前三年的總收入*固定百分比加總]/3
總收入=凈利息收入+凈非利息收入,不包括保險收入、銀行賬戶上出售證券實現的盈利,固定百分比為15%
5.5.2 標準法
(1)將整個業務分成9條業務線,度量每個業務線的風險,再把風險加總。
(2)標準法中銀行的產品線:公司金融、交易和銷售、零售銀行、商業銀行、支付和清算、代理服務、資產管理、零售經紀、其他,操作風險資本系數β值如下:
①零售銀行、資產管理和零售經紀業務條線為12%
②商業銀行和代理服務業務條線為15%
③公司金融、支付和結算、交易和銷售、其他條線為18%
5.5.3高級計量法,需要得到監管部門的批準之后才可以使用。一旦通過批準使用了高級計量法,沒有經過監管部門的批準,不能從高級計量法退回到標準法或者是單一指標法。有損失分布法、內部衡量法、打分卡法
1.數據處理
①內部損失數據
②外部損失數據
③情景分析數據
④業務經營環境和內部控制要素
2.模型建立與計量
①損失分布法的方法論
②模型的精密度
③分布選擇
④資本擬合
⑤相關性處理
⑥模型驗證
①優化操作風險管理流程
②促進風險管理文化的轉變
③豐富操作風險的管理手段
④完善績效考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