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作開采石油、天然氣征收礦區使用費。
2.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銷售的,按固體鹽征稅,外購的液體鹽已納的資源稅可抵扣。和消費稅相似,外購和委托加工的收回繼續用于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其已納消費稅均能扣除。
3.用折算比計算交稅的一定是已經銷售部分,不是移送入選精礦的所有數量。
4.進口不征出口不退;納稅地點為開采地、生產地或收購地。
編輯推薦:
2010年注冊會計師會計課程免費試聽
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記憶篇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記憶篇之土地增值稅總結
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記憶篇之關稅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