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義務人。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不包括代理人。
2.稅率選擇。暫定稅率優先適用于優惠稅率或最惠國稅率,按普通稅率征稅的進口貨物不適用暫定稅率。在09年教材P199,關于稅率的運用有許多細節要牢記,沒有什么簡便的方法,具體的就不在展開說明。
3.完稅價格。由己方負擔的購貨傭金不包含在完稅價格內;境內的復制權費福作為特許權適用費,不計入完稅價格。09年教材P203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要牢記,其中符合條件的出境維修貨物的完稅價格僅包括修理費和料件費,符合條件的出境加工除了包含加工費和料件費外還包含運保費。出口貨物只考慮貨物售價和境內運保費。
4.征收管理。經海關總署批準,關稅最長時間為6個月,而其他的國內稅均為3個月;納稅義務人自海關填發繳款書之日起3個月仍未繳納稅款的經海關關長批準可執行強制征收,及實際逾期為2個月加15天。
5.關稅退還。海關繳納的稅款為1補3追(1年內補征,三年內追征),稅務局繳納的稅款為3補3追。
6.關稅要記的知識點很零散但是不難,要多花點時間去背。
編輯推薦:
2010年注冊會計師會計課程免費試聽
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記憶篇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記憶篇之土地增值稅總結
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記憶篇之資源稅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