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關系形成原因及其法律規定:(p503-505頁)
答:事實勞動關系形成的原因:
1.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2.無效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3.雙重勞動關系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替代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關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15]12號)對確立勞動關系做出了如下規定: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到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舉證責任。
備考試題: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歷年真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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