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某工程項目,建筑面積6000㎡,預算投資520萬元,建設工期為l2個月。工程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規定,建設單位編制了招標文件,并向當地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提出了招標申請書,得到了批準。但是在招標之前,該建設單位就已經與甲施工公司進行了工程招標溝通,對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達成了一致的意向。招標公告發布后,來參加投標的公司有甲、乙、丙三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及投標程序,三家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投遞了標書。在公開開標的過程中,甲和乙承包單位在施工技術、施工方案、施工力量及投標報價上相差不大,乙公司在總體技術和實力上較甲公司好一些。但是,定標的結果確定是甲承包公司。乙公司很不滿意,但最終接受了這個競標的結果。20多天后,一個偶然的機會,乙承包公司接觸到甲公司的一名中層管理人員,在談到該建設單位的工程招標問題時,甲公司的這名員工透露說,在招標之前,該建設單位和甲公司已經進行了多次接觸,中標條件和標底是雙方議定的,參加投標的其他人都蒙在鼓里。對此情節,乙公司認為該建設單位嚴重違反了法律的有關規定,遂向當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舉報,要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依照職權宣布該招標結果無效。經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審查,乙公司所陳述的事實屬實,遂宣布本次招標結果無效。
甲公司認為,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行為侵犯了甲公司的合法權益,遂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并確認招標結果有效。
[問題]
1.簡述建設單位進行施工招標的程序。
2.通常情況下,招標人和投標人串通投標的行為有哪些表現形式?
3.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該建設單位應對本次招標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考點]
招標投標。
[要點分析]
本案例的三個問題都屬于簡述性的問題,考生要對照教材將其理解并記住。
[參考答案]
1.施工招標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1)由建設單位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提出招標申請書;
(2)由建設單位組建符合招標要求的招標班子;
(3)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并報招投標管理機構審定;
(4)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書;
(5)投標單位申請投標;
(6)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7)向合格的投標單位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8)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場,并對招標文件答疑;
(9)接收投標文件;
(10)召開開標會議,審查投標標書;
(11)組織評標,決定中標單位;
(12)發出中標通知書;
(13)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承包發包合同。
2.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行為表現如下:
(1)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或者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
(2)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
(3)招標人與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人或招標人額外補償;
(4)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
(5)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3.該建設單位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前事先與投標人甲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達成一致意向。對建設單位的這種違法行為,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