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鋪料作業的要求
1.應按設計要求將土料鋪至規定部位,嚴禁將砂(礫)料或其他透水料與黏性土料混雜,上堤土料中的雜質應予清除。
2.鋪料要求均勻、平整。每層的鋪料厚度和土塊直徑的限制尺寸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
3.土料或礫質土可采用進占法或后退法卸料,砂礫料宜用后退法卸料;砂礫料或礫質土卸料時如發生顆粒分離現象,應將其拌合均勻。
4.邊線超填余量,機械施工宜為30cm,人工施工宜為10cm。
5.土料鋪填與壓實工序應連續進行,以免土料含水量變化過大影響填筑質量。
四、壓實作業要求
1.施工前,先做碾壓試驗,確定機具、碾壓遍數、鋪土厚度、含水量、土塊限制直徑,以保證碾壓質量達到設計要求。
2.分段碾壓,各段應設立標志,以防漏壓、欠壓、過壓。
3.碾壓行走方向,應平行于堤軸線。
4.分段、分片碾壓,相鄰作業面的搭接碾壓寬度,平行堤軸線方向不應小于0.5m;垂直堤軸線方向不應小于3m。
5.拖拉機帶碾磙或振動碾壓實作業,宜采用進退錯距法,碾跡搭壓寬度應大于lOcm;鏟運機兼作壓實機械時,宜采用輪跡排壓法,輪跡應搭壓輪寬的l/3。
6.機械碾壓應控制行走速度:平碾≤2km/h,振動碾≤2km/h,鏟運機為2檔。
7.碾壓時必須嚴格控制土料含水率。土料含水率應控制在最優含水率±3%范圍內。
8.砂礫料壓實時,灑水量宜為填筑方量的20%~40%;中細砂壓實的灑水量,宜按最優含水量控制;壓實施工宜用履帶式拖拉機帶平碾、振動碾或氣胎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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