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索賠管理
①承包人索賠程序
A.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監理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索賠程序的第一步),并說明發生索賠事件的事由。
B.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向監理人正式遞交索賠通知書。
C.索賠事件具有連續影響的,承包人應按合理時間間隔繼續遞交延續索賠通知。
D.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的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人遞交最終索賠通知書。
②承包人索賠程序
A.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通知書后,應及時審查。
B.監理人應在收到上述索賠通知書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的42天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復承包人。
C.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發包人應在作出索賠處理結果答復后28天內完成賠付。
③承包人提出索賠的期限
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證書后,應被認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所發生的任何索賠。
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發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期限自接受最終結清證書時終止。
【習題演練】
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關于施工合同索賠程序的規定,正確的是( )。
A.設計變更發生后,承包人應在14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通知
B.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承包人應在事件終了后立即提交索賠報告
C.承包人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向監理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
D.索賠意向通知發出后42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人提交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