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知識點:業務規則一般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并有效執行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期貨保證金存管等業務制度和流程,有效隔離不同業務之間的風險,確保客戶資產安全和交易安全。
第四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建立執業規范和內部問責機制,了解客戶的經濟實力、專業知識、投資經歷和風險偏好等情況,審慎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提供與評估結果相適應的產品或者服務。
期貨公司應當向客戶全面客觀介紹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產品或者服務的特征,充分揭示風險,并按照合同的約定,如實向客戶提供與交易相關的資料、信息,不得欺詐或者誤導客戶。
期貨公司應充分了解和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加強對客戶的管理。
第四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公示業務流程。
期貨公司應當提供從業人員資格證明等資料供客戶查閱,并在本公司網站和營業場所提示客戶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
第四十九條
期貨公司應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和自身業務發展需要的信息系統,制定信息技術管理制度,按照規定設置信息技術部門或崗位,保障信息系統安全運行。
第五十條
期貨公司應當承擔投資者投訴處理的首要責任,建立、健全客戶投訴處理制度,公開投訴處理流程,妥善處理客戶投訴及與客戶的糾紛。
第五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數據備份制度,對交易、結算、財務等數據進行備份管理。
期貨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資料,除依法接受調查和檢查外,應當為客戶保密。客戶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