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是非題(共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1.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批準設立期貨專門結算機構,專門履行期貨交易所的結算以及相關職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2.期貨交易所會員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
3.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期貨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種,不必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 )
4.期貨交易所的所得收益應當首先用于增加風險準備金。( )
5.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將保障基金的使用、補償、追償等情況報告中國證監會和財政部。( )
6.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期貨交易所收取的保證金標準,暫停、恢復或者取消某一期貨交易品種的交易。( )、
7.會員制期貨交易所的注冊資本劃分為均等份額,由會員出資認繳。( )
8.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應當標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貨交易所,,字樣。( )
9.期貨交易所的合并、分立,由國家工商總局批準。( )
10.期貨交易所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債權由合并前的各期貨交易所享有;合并前各方的債務由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的期貨交易所承繼。( )
11.期貨交易所分立的,其債權、債務由分立后的期貨交易所承繼。( )
12.期貨交易所因會員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而解散的,由中國期貨業協會批準。( )
13.申請設立期貨公司,股東應當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
14.根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期貨公司前10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近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員,不得擔任期貨公司獨立董事。( )
15.期貨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后續職業培訓,其所在機構應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保障。( )
16.期貨公司應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依法提名并聘任首席風險官,設有獨立董事的,還應當經全體獨立董事同意。( )
17.只取得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可以向期貨交易所申請非結算會員資格。( )
18.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出具報告所依據的文件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并對出具審計報告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
19.經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批準,證券公司可以任用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從事介紹業務。( )
20.期貨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關方利益與投資者的利益發生沖突或可能發生沖突時,必須及時向投資者披露發生沖突的可能性及有關情況,并盡量避免沖突;當無法避免時,應當確保投資者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