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期貨從業《期貨法律法規》高頻考點大匯總!學霸君會大家整理了期貨法律法規的高頻考點,供大家學習參考。各位考證人,一起加油哦!
2021年期貨從業《期貨法律法規》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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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
1、期貨公司為客戶開立賬戶,應當對客戶開戶資料進行審核,確保開戶資料的合規、真實、準確和完整。
2、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客戶開戶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期貨公司為客戶申請、注銷各期貨交易所交易編碼,以及修改與交易編碼相關的客戶資料,應當統一通過監控中心辦理。
3、監控中心應當為每一個客戶設立統一開戶編碼,并建立統一開戶編碼與客戶在各期貨交易所交易編碼的對應關系。
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
1、期貨公司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取得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期貨公司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人員應當取得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 未取得規定資格的期貨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活動。
2、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期貨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實行監督管理。中國期貨業協會對期貨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實行自律管理。
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
1、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期貨公司從事金融期貨結算業務實行監督管理。中國期貨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依法對期貨公司的金融期貨結算業務實行自律管理
2、交易結算會員期貨公司可以受托為客戶辦理金融期貨結算業務,不得接受非結算會員的委托為其辦理金融期貨結算業務。
3、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可以受托為其客戶以及非結算會員辦理金融期貨結算業務。
4、非結算會員的結算準備金余額低于規定或者約定最低余額的,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非結算會員未在結算協議約定的時間內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有權對該非結算會員的持倉強行平倉。
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
1、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介紹客戶時,應當向客戶明示其與期貨公司的介紹業務委托關系,解釋期貨交易的方式、流程及風險,不得作獲利保證、共擔風險等承諾,不得虛假宣傳,誤導客戶。
2、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審慎監管原則,對證券公司從事的介紹業務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3、證券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妥善保存有關介紹業務的憑證 、單據、賬簿、報表、合同、數據信息等資料。證券公司保存上述文件資料的期限不得少于5 年。
4、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并有效執行介紹業務的合規檢查制度。證券公司應當定期對介紹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隔離等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營業部介紹業務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每半年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合規檢查報告。發生重大事項的,證券公司應當在2 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