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續犯
(1)概念與特征:繼續犯亦即持續犯,是指犯罪行為與該行為引起的不法狀態在一定時間內處于繼續狀態的犯罪。
(2)典型例子:如非法拘禁罪、重婚罪、遺棄罪等
(3)司法應用:追訴時效的起算、事中共犯的形成等。 采集者退散
2、想象竟合犯
(1)概念與特征:即想象的數罪、觀念的竟合,是指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觸犯數個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態;(這一犯罪行為常常出于一個或者數個罪過)
(2)典型例子:以放火的方式殺人,破壞性地偷盜交通工具的關鍵性零部件
(3)司法處斷:從一重罪處斷原則
3、結果加重犯
(1)概念與特征:行為人的一個犯罪行為在已經充足一個基本犯罪的構成要件基礎上,又發生了法定的更為嚴重的結果,因而法律規定加重其刑的犯罪形態。
基本特征:一是行為人實施了基本犯罪行為,但造成了加重結果;二是基本犯罪行為與加重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三是行為人對加重結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罪過(一般出于過失,但不排除故意可能);四是刑法就加重結果單獨規定了加重的法定刑。
結果加重犯的結構是:基本犯罪+加重結果=基本犯罪的結果加重犯;
(2)結果加重犯的認定,一定要注意其最基本的特征——法定性,或法定刑,即看《刑法》分則對某一犯罪的法定刑幅度有幾個,并注意區分結果加重犯與情節加重犯。
(3)典型例子:第236條、第238條第2款等。
相關推薦:
更多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