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某村村民吳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緊張l向鄉政府提出建房申請。經鄉人民政府土地員劉某批準后,即開始劃線動工。周圍左鄰申某與右鄰崔某發現吳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吳某交涉。吳某申辯說建房是按批準文件劃線動工,不同意改變施工計劃。據此請回答98—100題。
98.如申某與崔某申請復議,應當向下列什么機關提出?
A.鄉政府作為復議機關
B. 比縣政府作為復議機關
C.縣政府土地管理局作為復議機關
D.縣政府法制局作為復議機關
答案及解析:BC 《行政復議法》第13條規定:“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題中,批準行為的主體是鄉政府,而其行使的職權是土地管理權。縣政府是上一級政府,而縣土地局是主管土地行政的政府工作部門,都可以作復議機關。本題中,不可能由鄉政府自己復議,由法制局復議也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C.
99.經過復議后,誰有可能作為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A.如果維持原決定,申某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B.如果維持原決定,崔某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C.如果改變原決定,吳某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D.如果改變原決定,土地管理員劉某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答案及解析:ABC 根據《行政訴訟法解釋》第1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一)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其相鄰權或者公平競爭權的;(二)與被訴的行政復議決定有法律上利害關系或者在復議程序中被追加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機關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責任的;(四)與撤銷或者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因為申某、崔某作為復議申請人要求改變原行政許可,如果復議維持原決定,二人自可提起行政訴訟。而依上述第二項的規定,如果復議機關改變了原行政許可,吳某與被訴的行政復議決定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也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即ABC項可選。
100.如果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對此事應如何處理?
A.受理,因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B.不受理,因土地權屬糾紛屬于民事糾紛
C.受理,可以行政訴訟附帶解決權屆糾紛
D.受理,但只解決行政糾紛,對于權屬糾紛,告知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
答案及解析:AC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本案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因此A項正確。《行政訴訟法解釋》第61條規定:“被告對平等主體之間民事爭議所作的裁決違法,民事爭議當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審理。”本案中鄉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即屬于實質上是對吳、申、崔三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一種裁決,因此法院可以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因此C也正確。
(2003年)
96.甲乙兩人互毆,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調解處理。雙方就醫療費賠付達成調解協議。事后,甲履行了協議而乙沒有履行。甲依法可以選擇的救濟途徑是:
A.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乙賠償損失
B.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該調解協議
C.要求公安機關強制執行該調解協議
D.提起行政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撤銷調解協議并判決乙賠償損失
答案及解析:A 依行政復議法第8條規定,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故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