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這是對委托人違反約定應當承擔責任的一般規定。
委托人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研究開發人不承擔責任。委托人逾期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解除合同,委托人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賠償因此給研究開發人造成的損失。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委托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托人應當承擔責任,委托人逾期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解除合同,委托人應當賠償因此給研究開發人造成的損失。
委托人逾期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后,退還委托人。所得收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托人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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