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客運輸中,旅客一般都隨身攜帶了一些物品,對于這些物品,承運人也應當盡足夠的責任和義務保證物品的安全,如果由于承運人原因造成了旅客的自帶物品毀損滅失的,承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對承運人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說,在發生旅客自帶物品毀損、滅失的情況下,承運人對自帶物品的毀損、滅失有過錯的,才承擔責任。旅客自己隨身攜帶行李,所以其也應當盡足夠的注意保護這些物品。
旅客托運的行李毀損、滅失的,適用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這是因為托運的行李不是旅客隨身攜帶的,其從實質上講,是貨物運輸合同,所以應當適用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
相關推薦:
2010年司法考試民法重點:托運貨物必須辦理的手續
2010年司法考試民法重點:托運人如實申報情況義務
更多推薦:
司法考試在線考試系統,海量題庫!
2010年司法考試遠程輔導,熱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