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權人違反保管義務造成質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該項賠償責任是基于出質人的所有權而產生的請求權。對質權人的民事責任承擔應當采用過錯推定原則.即出質人只要證明質物遭受毀損、滅失的事實即可,質權人應當舉證證明自己已經盡了妥善保管的義務,否則,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出質人認為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務并返還質押財產。法律規定,是為了更好地保護質物,以保護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失?!翱赡堋奔措娫S、或許,而不是已經發生,這種可能性是否產生,不能僅憑出質人的想象,要有一定的事實發生。如字畫出質后,出質人發現質權人存放字畫的房屋漏雨,可能危及字畫。一旦出現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情形,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并返還質押財產?!疤岽妗本褪菍①|物放到出質人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處存放。國外一般設有法定提存機構,有的設在法院,有的單獨成立,目前,我國一些公證機構在做此類業務。出質人與質權人約定的提存第三人可以是任何一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存費用應當由質權人承擔。出質人提前清償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
相關推薦:
司法考試行政法講義:公職履行 公務員 行政主體 行政法基本原則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