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一情形會引起無因管理之債?
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訴訟時效已過后擅自代甲向乙還本付息
B.甲在自家門口掃雪,順便將鄰居乙的小轎車上的積雪清掃干凈
C.甲與乙結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撫養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
D.甲拾得乙遺失的牛,尋找失主未果后牽回暫養。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賣牛皮、牛肉獲價款若干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無因管理?!睹穹ㄍ▌t》第93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 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據此可知,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包括:客觀上管理了他人事務;主觀上有為他人管理的意思;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不違背他人明示或 可推知的意思。
選項A錯誤。甲向乙借款,已過訴訟時效,甲享有時效利益,丙明知訴訟時效已過還擅自代甲向乙還本付息,明顯違背了甲的意思,因而不構成無因管理。
選項B錯誤。甲在自家門口掃雪,順便將鄰居乙的小轎車上的積雪清掃干凈,是生活中常見的互助行為,并不產生民事法律關系,不構成無因管理。
選項C錯誤。甲撫養丙5年后才得知丙并非自己親生,主觀上是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沒有為他人的意思,不構成無因管理。
選項D正確。甲拾得乙遺失的牛,尋找失主未果后牽回暫養,后來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賣牛皮、牛肉獲價款若干。甲客觀上管理了乙的事務,主觀有 為他人的意思,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而且無論是暫養還是后來牛死之后出賣牛皮、牛肉的行為都不違反失主的意思,構成無因管理。
2.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證在丙銀行辦理了信用卡,并惡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銀行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經查,丙銀行在辦理發放信用卡之 前,曾通過甲在該行留下的乙的電話(實為甲的電話)核實乙是否申請辦理了信用卡。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權
B.甲侵犯了乙的名譽權
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權
D.丙銀行不應承擔責任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人格權。
選項A正確。《民法通則》第99條第1款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本案中,甲未經許可,為不正當利益,擅自使用乙的姓名去辦理信用卡,屬于盜用他人姓名的行為,侵犯了乙的姓名權。
選項B錯誤。《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據 此可知,名譽是民事主體所擁有的良好的社會評價。本案中,甲沒有采用侮辱、誹謗等方式導致乙的社會評價降低的情形,因而并不侵犯乙的名譽權。
選項C錯誤。甲的行為導致乙被列入不良信用記錄的名單,對乙的信用確有影響,但我國目前并沒有明確規定“信用權”這種人身權類型。
選項D錯誤。銀行在辦理信用卡的過程中有審查辦卡人身份的義務。本案中,甲冒用乙的姓名辦信用卡,銀行審查有疏忽,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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