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004-3-22) 某外商向律師咨詢:“在中國已經參加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中,哪項國際公約的保護范圍最廣、保護水平最高、保護力度最大、制約力最強?”該律師的下列回答哪一個是正確的?
A.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
B.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C.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
D.伯爾尼公約
【答案】C
【考點】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公約
【詳解】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內容可推知。
117.(2004-3-49) 甲公司因侵犯乙公司的商標權被法院判決賠償乙公司損失10萬元。該生效判決強制執行完畢后不久,乙公司的注冊商標因不具有顯著性被依法定程序撤銷。下列說法哪一個是正確的?
A.甲公司有權直接申請法院執行回轉
B.甲公司有權在原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再審撤銷原判決
C.甲公司無權直接要求乙公司返還10萬元
D.甲公司有權要求乙公司賠償損失
【答案】C
【考點】商標權被撤銷后有關判決、裁定的溯及力問題
【詳解】《商標法實施條例》第36條規定: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撤銷的注冊商標,其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有關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在撤銷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注冊人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118. (2005-3-1).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禮堂外的張貼欄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告知有意購買者在門口的簽字簿上簽名。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對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A.乙的行為可推定為購買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為構成重大誤解,在此基礎上成立的買賣合同可撤銷
C.甲的行為屬于要約,乙的行為屬于附條件承諾,二者之間成立買賣合同,但需乙最后確認
D.乙的行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間并未成立買賣合同
【答案】D
【考點】對合同訂立中要約和承諾的理解
【詳解】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將其期望發生某種法律效果的內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現于外部的行為。根據《合同法》第14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甲想要賣書,有想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甲的行為構成一種要約。《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乙并沒有買書的內心意思,所以乙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由此可知,選項A、C不正確。重大誤解是基于認識上的缺陷而作出了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乙并沒有和甲訂立買賣合同的意思,所以也不能認為乙的行為構成重大誤解。既然合同根本尚未成立,自然也不涉及到可以予以撤銷的問題。所以,選項B也不正確。乙沒有和甲訂立合同的意思,乙的行為不構成意思表示。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D。
119. (2005-3-2 )甲將數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樹下采蜜。在乙家幫忙籌辦婚宴的丙在幫乙喂豬時忘關豬圈,豬沖入甲家院內,撞翻蜂箱,使來甲家串門的丁被蟄傷,經住院治療后痊愈。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A.甲應對丁的醫療費用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B.乙應對丁的醫療費用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C.丙應對丁的醫療費用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D.乙和丙應對丁的醫療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B
【考點】動物侵權致人損害
【詳解】《民法通則》第127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甲養的蜜蜂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丁的損害,但這是因為第三人丙的過錯造成的,因此應當由丙承擔民事責任。乙養的豬沖撞蜂箱最后形成了丁的損害,這也是因為丙的過錯造成的,因此也是應當由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但是丙屬于幫工人,被幫工人乙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對于丁的損害沒有過錯,其不承擔民事責任。
120. (2005-3-3 )甲、乙、丙依次比鄰而居。甲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內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內堆放,丙要求甲付費200元,并提出不得超過20天,甲同意。修房過程中,甲搬運建材須從乙家門前經過,乙予以阻攔。對此,下列哪一種說法不正確?
A.乙無權拒絕甲在其院內堆放建材
B.乙無權阻攔甲經其門前搬運建材
C.甲應依約定向丙支付占地費
D.若建材堆放時間超過20天,丙有權要求甲清理現場
【答案】A
【考點】不動產相鄰關系問題
【詳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00條規定:“一方必須在相鄰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應當予以準許;因此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對于本題,在修房過程中,甲搬運建材須從乙家門前經過,是應當允許的。由此可知,選項B的說法是正確的。《合同法》第30條規定:“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甲向丙提出在其院內堆放建材,而丙要求甲付費200元,并提出不得超過20天,是就合同的價款和履行期限提出的變更,相當于丙提出了一個新的要約。甲同意,說明接受了丙的新要約。二人之間訂立了一個有效的合同。基于這個合同,甲應依約定向丙支付占地費。所以,選項C的說法是正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7條規定:“相鄰一方因施工臨時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雙方約定的范圍、用途和期限使用的,應當責令其及時清理現場,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如果建材堆放時間超過了甲和丙所約定的20天,丙就有權要求甲清理現場。所以,選項D的說法是正確的。說法不正確的是選項A。因為,甲沒有在乙的院內堆放建材的法律依據。所以,乙可以拒絕這項要求。由此可知,本題的答案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