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法條2
公民的選舉權與選民登記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四條 每一選民在1次選舉中只有1個投票權。
第六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歸僑人數較多地區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代表。
旅居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期間在國內的,可以參加原籍地或者出國前居住地的選舉。
第二十六條 選民登記按選區進行,經登記確認的選民資格長期有效。每次選舉前對上次選民登記以后新滿十八周歲的、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后恢復政治權利的選民,予以登記。對選民經登記后遷出原選區的,列入新遷入的選區的選民名單;對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從選民名單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第二十七條選民名單應在選舉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實行憑選民證參加投票選舉的,并應當發給選民證。
第二十八條對于公布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選舉委員會對申訴意見,應在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申訴人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選舉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在選舉日以前作出判決。人民法院的判決為最后決定。
【相關鏈接】《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公民不服選舉委員會對選民資格的申訴所作的處理決定,可以在選舉目的五日以前向選區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后,必須在選舉日審結。
審理時,起訴人、選舉委員會的代表和有關公民必須參加。 加入收藏
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應當在選舉日前送達選舉委員會和起訴人,并通知有關公民。
【配套練習】
1.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正在監獄服刑期間,有關其選舉權的表述哪個是正確的?
A.可以行使選舉權
B.不能行使選舉權
C.沒有選舉權
D.經監獄批準可以行使選舉權
【答案】 A
【解析】依據《憲法》第34條的規定,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以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還是應該有選舉權的,也無需經過監獄批準。 設為首頁
2.根據我國《憲法》和《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如果選舉進行前,選民名單出現糾紛,則此類案件由哪個法院審理?
A.選民戶籍所在地法院
B.選區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
C.選區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
D.選民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
【答案】 B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64條規定,公民不服選舉委員會對選民資格的申訴所作的處理決定,可以在選舉日的5日以前向選區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所以,B項是應選項。
3.某村開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會選舉,推選以下四位村民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你認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幾位可以被推薦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
A.甲某,剛過完17歲生日,初中畢業后成為家里的主要勞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善涓赣H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呂家的一條黃牛被處罰
B.乙某,23歲,為人忠厚,寫得一手好字。但跟著他爺爺學了一些占卜、算卦之類的“技術”
c.丙某,現任村婦女主任,熱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經常與那些年輕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與比自己小好幾歲的小伙子周小滿談戀愛,被老輩人說成是有傷風化
D.丁某,原為村里的小學教師,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間,他學會了多種果樹栽培技術和特種養殖技術。提前釋放回來后便搞起特種養殖和果園開發
【答案】 BcD
【解析】根據我國《憲法》和《選舉法》的規定,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需具備的兩個條件:年滿18周歲中國公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因此,可知A項不足18周歲所以不選A。而D項雖服過刑,但未被剝奪政治權利,因此應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