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社會工作督導的對象與內容
一、社會工作督導的含義:p164
二、社會工作督導對象和督導者:p165
1、督導對象:新社工,初級社工,實習生,志愿者等非正式成員。
2、督導者:資深社工,工作經驗豐富,良好的專業訓練和督導技能,負責精神。
3、社會工作督導的類型
(1)管理式督導。
(2)訓練式督導。
(3)師徒式督導。
(4)咨詢式督導。
從專業角度看,(1)、(2)督導者承擔更多責任,(3)、(4)被督導者承擔更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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