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教育法律法規時,出題老師往往喜歡設“坑”,一不小心就失分。小編給大家整理了9道易錯題,并點出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坑”點,掌握了就得分,趕緊學起來吧!
一、行政處罰、行政處分、刑事責任,三者傻傻分不清
某公立小學校長劉某在招生過程中非法獲利數十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對其采取的措施是( )
A.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B.依法給予刑事制裁
C.依法給予黨紀處分
D.依法給予民事制裁
答案:A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77條規定,在招收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人員;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意:對于機關和事業單位員工,違法后,一般是給予行政處分,當情節嚴重構成犯罪時,才追究刑事責任。
二、教師違法,還能繼續從教嗎?
教師王某因醉駕發生交通事故,被判有期徒刑1年。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王某喪失教師資格,刑滿釋放后可繼續執教
B.王某喪失教師資格,刑滿釋放后,可從事其他職業
C.王某保留教師資格,刑滿釋放后,需要重新注冊認證
D.王某保留教師資格,刑滿釋放后,不能留在原學校任教
答案:B
解析:《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注意:教師只要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終生不得從事教師職業,即使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也會被剝奪。
三、學生受傷,學校、老師還是致害人負責?
小學生王謀在課間玩時,故意將同學趙某推倒在地,致其骨折,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應對趙某受傷擔責的主體是( )
A.王某監護人
B.學校
C.王某的班主任
D.王某
答案:A
解析:判斷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簡單步驟為:第一步,發生地點,此案例為學校;第二步,則判斷教師是否充分盡到責任,此案例沒有描述教師盡責行為,則學校有責任(但不是主責);第三步,趙某的傷害主要由王某造成,則王某負主要責任,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由其監護人承擔。(如果仍未理解,請參考這篇帖子:教育法律法規(三):學生受傷,由誰負責?一招輕松搞定)
注意:如果事故直接責任人為未成年人,那么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為其監護人。
六年級女生朱某學習不好,經常在課堂上講話。一天上課,朱謀又和同桌的男生說活,教師張某批評朱某說:“你怎么這么賤啊,能不能不招惹男生呀!”朱某聽后立刻大哭,用頭部在課桌上猛烈撞擊造成額頭出血。關于朱某所受的傷害,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學校承擔朱某傷害的主要賠償責任
B.張某侵犯了朱煤的言論自由權
C.朱某家長承擔朱某傷害的賠償責任
D.張某承擔朱某傷害的部分賠償責任
答案:A
解析:由于教師的職務行得致學生自傷、自殺事件,學校都要承擔主要的責任,事后可以追償教師。
注意:學生發生意外事故(學校組織的活動),只要教師從事的是與教育教學相關的活動,即使教師有責任,仍是學校負責,不過事后學校可向教師追償。
四、對于不遵守紀律的學生,可以開除不?
小學生梁某欺凌同學,擾亂課堂紀律,學校經過研究決定將其開除。該校做法( )
A.不合法,學校只能勸退學生
B.不合法,學校不得開除學生
C.合法,學校有教育學生的權利
D.合法,學校有處分學生的權利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注意:1、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開除,只可以批評教育。
2、對于非常不遵守紀律、甚至有惡習的頑固學生,學校和監護人可以向當地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由政府進行收容教養。
五、教師管教學生,是否可以適當來點“硬的”?
小學生孫某經常違反班規,班主任向他收取“違紀金”,并予以公布,該班主任的做法( )
A.不合法,侵犯了學生的榮譽權
B.不合法,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
C.合法,教師有懲戒學生的權利
D.合法,教師有管理學生的權利
解析:教師沒有罰款的權利,罰款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
注意:教師有批評教育學生的權利,但是在行使自身權利時,不得侵犯學生的權利,不得毆打、辱罵學生,不得隨意查看學生隱私,不得毀壞沒收學生財產等。
六、教師不服從安排,學校是否可以處分?
教師沈因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學校教學安排,被學校暫停授課并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學校的這種做法( )
A.不合法。侵犯了沈某從事教育教學的權利
B.不合法。侵犯了沈某獲取工資報酬的權利
C.合法。學校有對教師實施獎勵或者處分的權利
D.合法。學校有對教師進行教育行政處罰的權利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29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題干中教師因無正當理由拒絕學校安排,學校有權進行處分。
注意:學校對教師罰款與老師對學生罰款性質不一樣。學校可對其教師進行獎懲,嚴重情況,甚至可以開除。
七、學生違法,是由教育局還是公安局管?
11歲的陳某參加了當地的一個團伙,學校發現有違法行為,依據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校應當及時報告的部門是( )
A.教育行政部門
B.人民法院
C.當地人民政府
D.公安機關
解析:《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因不滿十四周歲或者情節特別輕微免于處罰的,可以予以訓誡。
注意:擾亂社會治安秩序,一般由公安機關管理。
八、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免于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不滿( )周歲或者情節特別輕微免于處罰的,可以予以訓誡。
A.12
B.14
C.16
D.18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不滿十四周歲或者情節特別輕微免予處罰的,可以予以訓誡。
注意:補充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
1、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延伸閱讀:
零基礎如何備考?233網校零基礎取證班購課即送教材,5大基礎班級教學,給您備考指路,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