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責任是教育法律關系主體因實施了反教育法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承擔的懲罰性的法律后果。法律責任是教育法律法規部分最最喜歡考的內容(教育法律法規部分全部以單項選擇題的形式考察),這個知識點大家要重點關注,首先來給你縷縷三種法律責任的類型,很多小伙伴總是傻傻分不清楚。
在判定教育法律責任時,有四個構成要件(這部分內容簡單理解即可,不是常考內容,主要是為后面的學習做鋪墊):
下面我們重點來講講三種法律責任,以及其中常見的與教育有關行為:
一、行政法律責任
行政法律責任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由于反行政法律規范,構成行政違法而應當依法承擔法律后果。行政法律責任部分重點在于區分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
常見的與教育有關的行為:行政復議制度、教師申訴制度。教師申訴制度是一個重要的考點,在這里做個小拓展:
二、民事法律責任
民事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由于民事違法行為而承擔的法律后果。其重要特點之一是它主要表現為一種財產上的責任。
與教育相關的常見行為:
1、侵占、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的;
2、辱、毆打教師、學生的;
3、體罰學生的; .
4、將學校校舍、場地出租、出讓或者移作他用,妨礙義務教育實施。
三、刑事法律責任(最常考的類型)
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實施的違反教育法的行為,同時觸犯了刑法,達到犯罪的程度時,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從責任形式不僅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主刑和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等附加刑,而且包括剝奪犯罪人生命權利的死刑。
與教育相關的常見行為(多瞅幾眼,經常考):
1、侵占、克扣、挪用義務教育經費;
2、擾亂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學秩序,情節嚴重的;
3、侵占或者破壞學校校舍、場地和設備情節嚴重的;
4、侮辱、毆打教師、學生情節嚴重的;
5、體罰學生情節嚴重的;
6、玩忽職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師生傷亡事故情節嚴重的。
三種法律責任已經把重難點內容給大家闡述完畢了,有了這個基礎,學習后面的法律責任條例就清晰明了得多,下篇帖子,我將給大家來縷縷法律責任條例,直擊考點,不容錯過,繼續關注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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