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小學生的人格與社會性發展
一、人格的發展
(一)人格的含義
人格又稱個性,通常是指決定個體的外顯行為和內隱行為并使其與他人的行為有穩定區別的綜合心理特征。
(二)人格的發展階段
埃里克森認為,兒童人格的發展是一個逐漸形成的過程,必須經歷8個順序不變的階段,其中前5個階段屬于兒童成長和接受教育的時期。
1.基本的信任感對基本的不信任感(0-1.5歲)
該階段的發展任務是培養信任感。
2.自主感對羞恥感與懷疑(2-3歲)
該階段的發展任務是培養自主性。
3.主動感對內疚感(4-5歲)
該階段的發展任務是培養主動性。
4.勤奮感對自卑感(6-11歲)
該階段的發展任務是培養勤奮感。
5.自我同一性對角色混亂(12-18歲)
(三)埃里克森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的教育含義
該階段的發展任務是培養自我同一性。
埃里克森的理論指明了每個發展階段的任務,并給出了解決危機、完成任務的具體教育方法,有助于教師理解不同發展階段的兒童所面臨的沖突類型,從而采取相應的措施,因勢利導,對癥下藥。
二、自我意識的發展
(一)自我意識的涵義
自我意識是作為主體的我對自己以及自己與周圍事物的關系,尤其是人我關系的意識。包括三種成分:一是認識成分,二是情感成分,三是意志成分。
(二)自我意識的發展
個體自我意識的發展經歷了從生理自我到社會自我,再到心理自我的過程。
生理自我在3歲左右基本成熟,社會自我至少年期基本成熟,心理自我是在青年初期開始發展和形成的。
(三)自我意識對人格發展的影響
自我意識是個體對自己的認識和態度,是人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使人格各部分整合和統一起來的核心力量。
(1)自我意識的水平制約著個人對自己的人格形成和發展進行調節的能力。
(2)自我評價的性質決定人格發展的方向。
(3)自我調控能力制約著人格的發展。
三、社會性發展
小學兒童的社會性發展突出表現在社會性認知與社會性交往兩方面。
社會性認知是指對自己和他人的觀點、情緒、思想、動機的認知,以及對社會關系和對集體組織間關系的認知,與個體的認知能力發展相對應。
小學兒童的社會性認知發展具有這樣幾個趨勢:從表面到內部,從簡單到復雜,從呆板到靈活的思維;從具體思維到抽象思維;從彌散性的、間斷性的想法到系統的、有組織的綜合性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