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jié) 人本主義的學習理論
一. 人本主義學習理論的簡介與各派理論的簡單對比:
人本主義心理學是有別于精神分析與行為主義的心理學界的“第三種力量”,主張從人的直接經(jīng)驗和內部感受來了解人的心理,強調人的本性、尊嚴、理想和興趣,認為人的自我實現(xiàn)和為了實現(xiàn)目標而進行的創(chuàng)造才是人的行為的決定因素。
人本主義心理學的目標是要對作為一個活生生的完整的人進行全面描述。人本主義心理學家認為,行為主義將人類學習混同于一般動物學習,不能體現(xiàn)人類本身的特性,而認知心理學雖然重視人類認知結構,卻忽視了人類情感、價值觀、態(tài)度等最能體現(xiàn)人類特性的因素對學習的影響。在他們看來,要理解人的行為,必須理解他所知覺的世界,即必須從行為者的角度來看待事物。要改變一個人的行為,首先必須改變其信念和知覺。人本主義者特別關注學習者的個人知覺、情感、信念和意圖,認為它們是導致人與人的差異的“內部行為”,因此他們強調要以學生為中心來構建學習情景。
人本主義心理學代表人物羅杰斯認為,人類具有天生的學習愿望和潛能,這是一種值得信賴的心理傾向,它們可以在合適的條件下釋放出來;當學生了解到學習內容與自身需要相關時,學習的積極性最容易激發(fā);在一種具有心理安全感的環(huán)境下可以更好地學習。羅杰斯認為,教師的任務不是教學生知識,也不是教學生如何學習知識,而是要為學生提供學習的手段,至于應當如何學習則應當由學生自己決定。教師的角色應當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
從以上的簡單介紹可以發(fā)現(xiàn),不同的學習理論流派強調了學習的不同方面。實際上,這種差異的引起,往往是因為它們所依據(jù)的研究背景的差異(如學習任務的難易程度、學習材料的組織程度等)而引起的。只要我們認真加以分析,就能夠發(fā)現(xiàn)它們的共性以及各種理論之間的內在聯(lián)系。“真理往往存在于兩個極端的中間”,在學習各種派別的學習理論時,我們應當注意防止走極端,吸收各種學習理論中的合理因素為我所用,才是正確的態(tài)度。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認為,教育的目標、學習的結果應該是使學生成為具有高度適應性和內在自由性的人。
根據(jù)學習對學習者的個人意義,可以將學習分為無意義學習與意義學習兩大類。意義學習,是指一種涉及學習者成為完整的人,使個體的行為、態(tài)度、個性以及在未來選擇行動方針時發(fā)生重大變化的學習,是一種與學習者各種經(jīng)驗融合在一起的、使個體全身心地投入其中的學習。
二. 羅杰斯關于人格與行為的部分觀點:
馬斯洛與羅杰斯在早年都是從事精神病治療的,其學習理論來源多源于觀察而非實驗。羅杰斯的哲學基礎是現(xiàn)象學。在理解人的行為時,不強調客觀世界而強調現(xiàn)象學的世界。羅杰斯認為:
1. 強調個人與個人的主觀經(jīng)驗。
2. 有機體有努力實現(xiàn)、保持并提高自己的傾向。
3. 自我結構不斷發(fā)展與完善是人與自然尤其是與人交往的結果。
4. 羅杰斯關于教育的觀點:他提出了一種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法,強調師生關系中的真誠、信任、相互尊重、移情作用與交往的效果。凡是可以教給別人的東西基本上是無用甚至是有害的,教師的實質不是教學生學習多少知識,而是顧問、條件。(編者按:羅杰斯過于取消教師能動性的觀點對于教學的發(fā)展是有害的。但是,他的有些主張,也是有參考價值的。)
三. 人本主義心理學的教育主張:
他們主張:
1. 開發(fā)學校與開放課堂。教師做為學生潛能的促進者而存在,幫助學生提高現(xiàn)有的能力。
2. 人本主義的教學原則包括:教學更加注重情感而不是知識的原則,強調自我發(fā)展的原則,強調交往的原則,強調發(fā)展價值觀的原則。
3. 人本主義的教學目標:幫助學生自我意識與獨立意識,幫助學生為自己的學習負責,增加創(chuàng)造性,發(fā)展對藝術的興趣,增強好奇心。
人本主義學習理論對現(xiàn)實的影響也是巨大的,批評不少,認為它在教學中的應用要完全依靠教師的人格和品質決定,效果是因人而異的,缺乏和測量性。不夠科學。涉及的技術和方法較少,難以操作。更加強調的是教師的態(tài)度,而不是手段。主觀性強。其理論來源主要源于觀察而非實驗,體系性差。
但是,人本主義學習理論也有其存在的價值:
在對人本主義有關思想批判的基礎上,我們認為應吸收其合理的內容,積極地開動學生這臺機器,重視研究學生的情感對學習的促進作用,從傳統(tǒng)的重視認知教學轉到認知和情感并重教學的方面來.真正從教師中心轉到學生中心上.真正使學生成為認知和情感的主體,而不僅僅只是認知的主體.
第一,要注重“完整的人”的數(shù)學教育,不要只搞“以智力開發(fā)為主的頸上教育”,應當使學生成為真正的人.
第二,課堂教學中,教學設計應真正從學生出發(fā),給學生以更多的自由,要讓學生真正參與.在教學中要注重學生的自我完善,自我發(fā)展,以學生為主體,不要把學生當作接受知識的機器.
第三,數(shù)學教育要注重培養(yǎng)學生的自重、自尊、自信,使他們充滿希望和成功,而不是自卑、焦慮、失望.數(shù)學教學要讓學生真正獲得成功,通過數(shù)學學習,促進他們健康人格的形成.
第四,要教學生學會學習,尤其是有意義的學習(是羅杰斯的意義學習,而不是奧蘇貝爾的意義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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