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項目管理的概念、類型、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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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工程項目管理是指組織運用系統工程的觀點、理論和方法對工程項目周期內的所有工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的過程。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任務是控制項目目標(造價、質量、進度),最終實現項目的功能以滿足使用者的需求。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和投資三大目標是一個相互關聯的整體,三大目標之間是對立統一的關系。 |
工程項目管理的類型 | ⑴業主方的項目管理。 ⑵工程總承包方的項目管理。工程總承包方的項目管理是貫穿于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全面管理,既包括項目設計階段,也包括項目施工安裝階段。 ⑶設計方的項目管理。設計方的項目管理不僅僅局限于項目勘察設計階段,而且要延伸到項目的施工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 ⑷施工方的項目管理。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體系包括項目施工質量(Quality)、成本(Cost)、工期(Delivery)、安全和現場標準化(Safety)和環境保護(Environment),簡稱QCDSE目標體系。 (5)供貨方的項目管理。 |
任務 | (1)合同管理。 (2)組織協調。 (3)目標控制。 (4)風險管理。 (5)信息管理。 (6)環境保護。 |
發展趨勢 | 工程項目管理呈現出集成化、國際化、信息化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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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國有單位經營性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在建設階段必須組建項目法人。 基礎設施項目,除軍事工程等特殊情況外,都要按政企分開的原則組成項目法人,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由項目法定代表人對工程質量負總責。 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核心內容是明確由項目法人承擔投資風險,項目法人要對工程項目的建設及建成后的生產經營實行一條龍管理和全面負責。 |
內容 | (1) 項目法人的設立。新上項目在項目建議書被批準以后,應由項目的投資方派代表組成項目法人籌備組,具體負責項目法人的籌建工作。有關單位在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須同時提出項目法人的組建方案,在項目可行性報告被批準后,應正式成立項目法人。按有關規定確保資本金按時到位,并及時辦理公司設立登記。項目公司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由原有企業負責建設的大中型基建項目,需新設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設立項目法人;只設分公司或分廠的,原企業法人即是項目法人。 (2) 項目法人的組織形式。國有獨資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投資方負責組建。國有控股或參股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會、監事會由各投資方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組建。 (3) 項目董事會的職權。建設項目董事會的職權有:負責籌措建設資金;審核上報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文件;審核上報年度投資計劃并落實年度資金;提出項目開工報告;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負責提出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審定償還債務計劃和生產經營方針,并負責按時償還債務;聘任或解聘項目總經理,并根據項目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4) 項目總經理的職權。項目總經理的職權有:組織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對項目工藝流程、設備選型、建設標準、總圖布置提出意見,提交董事會審查;組織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施工隊伍和設備材料采購的招標工作,編制和確定招標方案、標底和評標標準,評選和確定投、中標單位。實行國際招標的項目,按現行規定辦理;編制并組織實施項目年度投資計劃、用款計劃、建設進度計劃;編制項目財務預、決算;編制并組織實施歸還貸款和其他債務計劃;組織工程建設實施,負責控制工程投資、工期和質量;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在批準的概算范圍內對單項工程的設計進行局部調整(凡引起生產性質、能力、產品品種和標準變化的設計調整以及概算調整,需經董事會決定并報原審批單位批準);根據董事會授權處理項目實施中的重大緊急事件,并及時向董事會報告;負責生產準備工作和培訓有關人員;負責組織項目試生產和單項工程預驗收;擬訂生產經營計劃、企業內部機構設置、勞動定員定額方案及工資福利方案;組織項目后評價,提出項目后評價報告;按時向有關部門報送項目建設、生產信息和統計資料;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項目高級管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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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經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專業化監督管理。 | |
范圍 | (1)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指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 (3)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4)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和援助資金的工程; (5)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 |
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的工作內容 | 設計階段的造價控制 | 對項目總投資進行論證,確認其可行性;組織設計方案競賽或設計招標,協助建設單位確定有利于造價控制的設計方案;在保障工程安全可靠、適用的前提下,協助設計單位開展限額設計工作;審查工程概算、預算,力求概算不超過估算,預算不超過概算;對設計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尋求權壽命周期成本低的設計方案。 |
施工招標階段的造價控制 | 編制標底,并應使標底控制在工程概算或預算范圍之內;協助建設單位確定合同結構和合同價。 | |
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 | 制定施工階段資金使用計劃,并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工程計量,嚴格進行付款控制;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對工程造價目標進行風險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對策;嚴格控制工程變更,力求減少變更費用;主動協調有關各方的關系,按合同規定及時進行已完工工程的計量驗收,合格時簽發工程付款憑證,并督促建設單位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避免誘發工程索賠事件;即使收集、整理有關的施工和監理資料,為處理費用索賠提供證據;及時統計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實際投資與計劃投資的報考比較,并定期向有關各方報告工程投資報考情況;及時掌握國家調價報考,合理調整合同價款;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結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