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設計優化管理的理念
質量是產品的生命,只有高質量的產品,在市場上才有競爭力,建筑設計同樣如此。
建筑設計,在某種意義上講可等同于建筑產品,它是藝術創作與科學技術的結合體。它不能用工業化、工廠化、程序化的過程進行生產,對于不同使用功能、性質的建筑從內容到外表形態是不同的。只有在建筑設計質量的優化管理上做文章,才能產出高質量的建筑設計成品。
建筑設計成果的質量評定不能用固定的標準去衡量,即使達到建筑設計規范、標準和規程,也不能稱該建筑設計就是優良品或精品。建筑設計是科學與藝術雙重創作的結合,是創作構思加科學計算合成的結果。在運行過程中設計構思組合產生出全新的東西,不可能有固定的模式可套用,建筑設計具有一定的隨機性變化。
建筑設計質量的優劣,確切地說是一個目標范圍的界定,建筑規范、規程和標準是建筑設計合格的下限。建筑設計精品是在設計運行過程中優化取舍,完善完美。因此,設計質量的優化管理是十分值得重視的。
建筑設計質量的優化管理,就在于強化、強調了設計的“全過程管理”,這是報考管理。它也打破了過去靜止的簡單化的“結果管理”淘汰制,從而避免浪費時間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建筑設計運行過程要自始至終,由部分到整體、由管理點到強化點,由方案到施工圖,這些工作都要進行細化、優化和篩選。它是積極主動、極具挑戰性的報考管理。
二、健全建筑設計質量優化管理的基礎——質量管理保證體系
1.建立法人掛帥的組織機構。成立監督機構,即法人親自掛帥,專家起主導作用的全方位的有機結合體。設立質量檢查小組,每個項目均設質檢員。以專家為主導是為了掌握專業技術的高標準高質量,法人掛帥是保證質量管理體系順利運行。主要目的是使這項工作經濟化、制度化、責任化。
2.健全可操作的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規章制度的制訂要結合實際情況,一定要具體化、細化、量化,特別是要具有可操作性,以保證其運用的經常性和可檢查性,以其達到預定目標;規章制度要量化,做到可以制成表格分門別類填寫打分;設計人員行為要規范,原則性要強;跟蹤服務、反饋信息及時更正與處理;事前計劃要具體,事中控制有措施,事后總結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