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巴西、法國和西班牙采用的方法很有趣,即使用信貸登記系統對貸款進行連續監控和調查。例如,阿根廷銀行必須逐月向信貸登記系統報告其貸款的構成和變化。在巴西,中央銀行使用信用風險中心來收集銀行貸款(客戶的總債務須至少達到2500美元)每月的數據。在西班牙,中央銀行使用信用風險登記系統來收集銀行貸款(客戶總債務須至少達到6000歐元)每月的數據。在法國和意大利,信貸登記系統的數據通常被用作實施現場和非現場監管的監管工具。
不完善的貸款分類和準備金計提表現為向監管當局、股東和公眾披露不準確或有誤導作用的信息。對此類違反貸款分類和準備金計提條例的行為,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缺乏具體的制裁措施。因此,監管當局根據公司法或銀行業和金融方面的立法規定中的一般性或有針對性的條款,對其行為進行譴責、下發糾錯通知或實施制裁。
公司法賦予董事或審計師特定的權力和義務,以確保其依循合適的準備金計提做法并且公正地在財務報表上表述銀行的財務狀況。銀行業和金融方面的立法通常對違反一般謹慎條例和違反具體銀行業和金融服務業法律的行為制定具體的處罰措施。在香港,同其他多數國家和地區一樣,違反銀行業條例規定的處罰有罰款、監禁,或者二者并處。在法國,準備金計提不足構成違規,因為這種行為違反了《1966年商業公司法》規定的應保證向公眾提供信息的公正和準確性的規定。墨西哥、俄羅斯、沙特阿拉伯、西班牙和西非貨幣聯盟也有與此相類似的商業和銀行業方面的法律解釋。
監管當局可根據違規的嚴重程度執行多種處罰措施。如果輕微違規,可對其進行警告或申斥。如果嚴重違規,特別是威脅銀行的生死存亡,就可以吊銷銀行的許可證。其他處罰包括:罰款、從資本計算中剔除銀行的一般準備金(法國),命令修改已發布的財務報表,增加監管要求的資本,暫時吊銷銀行的許可證,對銀行進行托管。
在某些國家,處罰還可適用于銀行董事或管理人員。此類處罰包括罰款、暫時取消任職資格、降級、免職和監禁。如果違規影響到了期末財務報表的編制,審計師也難辭其咎(如德國)。在這種情況下,處罰包括支付罰款和取消審計師將來從事對銀行的業務審計的資格。
11.貸款損失準備金的稅收待遇
貸款損失準備金減免稅收對銀行計提充足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影響很大。由于準備金最終影響到未計提準備金的貸款損失的規模,貸款損失的財務處理也影響到銀行危機的成本。因此,貸款準備金的稅收待遇要在促使多提準備金的稅收減免(代價為稅收減少),與會導致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不足的過于嚴格的稅收政策之間達到一個巧妙的平衡。國際間在資本監管中的銀行貸款風險分類方面的標準越來越一致,這為更有效地對貸款準備金進行會計和財務處理奠定了合理的基礎。銀行監管當局和財政當局都對如何正確評估銀行貸款的惡化有共同興趣,這使他們在貸款損失評估時的審慎和財務監管方面容易達成共識。
貸款損失的稅收減免主要有下列三種方法:
一是核銷法,貸款僅能在已被宣布無法回收并且已從銀行賬簿中核銷的情況下才減免稅收。
二是專項準備金法,專項準備金可以全額或者部分減免稅。
三是一般準備金法,對不超過合格貸款預先確定比例的一般準備金,銀行可享受減免稅。
如果不允許銀行在采用了所有的清收手段以及用盡全部的法律手段處置抵押品之前核銷貸款,核銷法顯得過于嚴格。在很多國家,司法體系的低效率使損益表中對損失從會計上確認相對于貸款損失實際發生的時間大大滯后。如果可以部分核銷,則該辦法更接近于專項準備金法。
核銷法和專項準備金法是最常用的。澳大利亞、韓國、荷蘭和美國采用的是核銷法。幾乎所有其他接受調查的國家和地區都采用專項準備金法。除幾個國家對可減免稅的準備金進行了限制,大多數國家對準備金的總量控制具有靈活性。在那些對減免稅進行限制的國家中,印度允許最多不超過年收入的5%和被印度儲備銀行確定為損失或可疑資產的5%享受稅收減免;韓國減免稅最多不能超過監管比率的下限;墨西哥則以貸款的2.5%為上限;南非規定減免稅收不得超過可疑貸款的本金與利息之和的25%。中國正在重新考慮按照貸款余額1%的上限享受減免稅。
采用一般準備金法的國家相對較少。捷克、德國、意大利和新加坡采用這種方法。這些國家規定了一般準備金的減免稅限額,專項準備金也有限額。德國沒有對專項準備金進行限制,但是要求一般準備金不能超過過去5年內平均貸款損失的60%。意大利在一般準備金和專項準備金的稅收減免方面有一個累積的限制,即每年不得超過貸款余額的0.5%,并且貸款損失準備金小于貸款余額的5%。在法國,對列入國家風險的對外國借款人的貸款的準備金可以進行稅收減免,但是一般準備金則不能。理所當然的是,來源于非生息性資產的收益是不用交稅的。
在非十國集團中,捷克對按貸款分類計提的專項準備金給予不同的稅收減免。不超過總資產的固定比例的一般準備金可以減免稅,這一比例為表內資產的1%和表外資產的2%。新加坡是以合格貸款金額的3%為限。沙特阿拉伯和西班牙對經過銀行監管當局批準的專項準備金和一般準備金沒有任何限制。
銀行監管當局要求增加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并不總是可以減免稅。雖然監管當局和財政當局經常溝通協調,沒有通用規則的是,銀行監管當局要求銀行在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之外增加的準備金能否減免稅。對準備金的稅收減免一般都有限制,而不管銀行監管當局是否要求增加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