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對于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并不屬于無效合同或可撤銷合同,法律允許根據情況予以補救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的的情形及法律后果來源:www.examda.com
①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②行為人在無權代理、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擔合同責任;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例題23】:甲授權A購買設備,約定價格不能超過80萬元,A以甲的名義與乙(非善意)簽訂了100萬元的設備買賣合同,在無權代理(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實施的代理)的情況下,乙作為相對人有催告權,有權催告被代理人甲在1個月內對合同的效力進行追認,如果甲表示同意,合同對甲就有約束力。如果甲表示反對,對甲沒有法律約束力。乙催告甲時,甲未作表示,視為拒絕追認,合同對甲沒有約束力。 |
③表見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善意相對人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張合同的效力,要求其承擔合同責任。
④表見代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注意與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的內容結合。
【例題24】:甲為某公司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公司內部限制規定法定代表人對外簽訂合同范圍不能超過10萬元,如果超過需要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但甲以公司的名義與乙簽訂了12萬元的買賣合同,如果乙為善意第三人,那么合同有效。 |
⑤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失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例題25】:A企業向B銀行貸款100萬元,約定借款日期為 |
【例題26】 A、有效合同 B、無效合同C、可撤銷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B 【解析】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本例中,乙將甲抵押的不動產作為標的與丙簽訂買賣合同,乙對該不動產無處分權,因此該合同處于效力待定狀態。由于甲得知后對此表示反對,因此乙丙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如乙丙訂立的買賣合同經不動產的權利人甲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乙在 |
【例題27】 【解析】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