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算人(P115)
(1)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2)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例題·多選題】某合伙企業解散時,在如何確定清算人的問題上,合伙人甲、乙、丙、丁各執一詞。下列各合伙人的主張中,不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甲:由我們4人共同擔任清算人
B、乙:我是大家一致同意的企業事務執行人,只能由我擔任清算人
C、丙:建議從我們4人中推選一人擔任清算人
D、丁:合伙企業清算不允許由合伙人擔任,因此建議請一名注冊會計師來擔任清算人
【答案】BD
3、債權申報期限(P115)
(1)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10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4、財產清償順序(P116)
合伙企業的財產支付合伙企業的清算費用后的清償順序:合伙企業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
【例題·單選題】某普通合伙企業決定解散,經清算人確認:企業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10000元,欠國家稅款8000元,另外發生清算費用3000元。下列幾種清償順序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2008年)
A、先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再繳納稅款,然后支付清算費用
B、先繳納稅款,再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然后支付清算費用
C、先支付清算費用,再繳納稅款,然后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D、先支付清算費用,再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然后繳納稅款
【答案】D
5、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P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