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股東的股權
(一)股東權的種類
表2.4 股東權的分類
股東權分類 |
具體權利類型 | |
股東個人利益 |
共益權 |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參加權、提案權、質詢權、表決權、累積投票權、會議召集請求權和自行召集權、知情權、提起訴訟權 |
自益權 |
股利分配請求權、剩余財產分配權、新股認購優先權、股份質押權、股份轉讓權 | |
股權行使的條件 |
單獨股東權 |
自益權、表決權等。 |
少數股東權 |
召開臨時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權利 |
【鏈接】根據南法關于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題7·多選題】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這體現的股東權利屬于( )。
A.共益權
B.自益權
C.少數股東權
D.單獨股東權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棱公司股東權利。共益權是指股東依法參加公司事務的決策和經營管理的權利,它是股東基于公司利益同時兼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本題中是會議召集請求權,屬于共益權,因此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少數股東權是指須單獨或共同持有占股本總額一定比例以上股份方可行使的權利,因此選項C正確,選項D錯誤。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鏈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提示】法人人格否認的規定中,承擔連帶責任的是“公司”與“有責任的股東”,印此時“否認了公司的法人資格與股東有限責任”,則公司就不能獨立承擔責任,需要有責任的股東承擔連帶責任。類似于合伙企業中,合伙企業本身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需要普通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公司關聯交易的限制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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