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產自用
1.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
2.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視同銷售”,應繳納消費稅。
【解釋】消費稅只征收一次,但必須征收一次。
【例題1】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自產的用于下列用途的應稅消費品中,不需要繳納消費的是( )。(2005年)
A.用于贊助的消費品B.用于職工福利的消費品
C.用于廣告的消費品D.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消費品
【答案】D
【例題2】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下列用途時,應繳納消費稅的有( )。(2003年)
A.用于職工福利和獎勵B.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
C.用于生產應稅消費品D.用于饋贈、贊助
【答案】ABD
【例題3】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納稅人不繳納消費稅的是( )。(2002年)
A.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職工福利
B.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而取得的包裝物作價收入
C.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D.銷售應稅消費品而收取的超過一年以上的包裝物押金
【答案】C
【例題4】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有( )。(2006年)
A.銷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裝物作價收入B.銷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裝物押金收入
C.將自產白酒作為福利發給本廠職工D.使用自產酒精生產白酒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包裝物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當計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2)選項B: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3)選項C: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饋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視同銷售,應繳納消費稅;(4)選項D: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因此,生產酒精環節不繳納消費稅,生產白酒環節應繳納消費稅。
三、委托加工
1.委托方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但消費稅由受托方代收代繳。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款。
2.受托方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在計算增值稅時,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不屬于價外費用。
舉例:甲市的A企業委托乙市的B企業加工一批卷煙,消費稅由B代收代繳,由B企業向乙市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款。已知,A企業提供的材料成本為100萬元,支付給B企業的加工費為40萬元,消費稅稅率為30%。A企業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納消費稅=(100+40)÷(1-30%)×30%=60萬元,由受托方B企業代收代繳。B企業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提供加工勞務),在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時,其代收代繳的60萬元的消費稅不屬于價外費用。
3.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委托人提貨的當天。
4.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托方在交貨時已代收代繳消費稅,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銷售的,不再征收消費稅。
舉例:
1.甲卷煙廠將自己生產煙絲連續生產卷煙,生產煙絲的環節不征消費稅。
2.如果從乙企業外購100萬煙絲,繼續生產卷煙300萬元,消費稅為300×45%-100×30%。
3.如果甲委托丙加工煙絲,提供100萬元煙葉,40萬元加工費,稅率為30%,消費稅為60萬元,消費稅為(100+40)/(1-30%)=60(萬元)。繼續生產卷煙,其委托丙加工煙絲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解釋】消費稅只征收一次。
【相關鏈接】對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委托方)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受托方)處以應扣未扣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四、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的扣除(2007年調整)
由于消費稅只征收一次,如果用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時再以銷售額全額征稅,就會出現重復征收的問題。因此,稅法規定,用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可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其已納的消費稅稅額。
舉例:甲卷煙廠向乙外購100萬元煙絲,稅率為30%,生產領用了80%,共生產300萬元(不含稅)卷煙。
消費稅率為45%。應納消費稅=300×45%-100×30%×80%。
【解釋】如果“成品”(卷煙)需要繳納消費稅、外購或者委托加工的“主要原材料”(煙絲)也需要征收消費稅的,在計算該“成品”應繳納的消費稅時,外購的“主要原材料”已經繳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例題】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納稅人外購和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準予從應納消費稅稅額中抵扣。下列各項中,可以抵扣已繳納的消費稅的有( )。
A.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化妝品用于生產化妝品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玉石用于生產首飾
C.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車輪胎用于生產小汽車
D.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用于生產卷煙
【答案】ABD
【解析】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車輪胎用于生產“輪胎”的,才可以抵扣消費稅。
五、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4.納稅人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5.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6.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款。納稅人委托個體經營者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納稅,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貨的當天。
7.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例題1】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2005年)
A.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B.取得全部價款的當天
C.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D.每一期納稅人銷售應稅貨物
【答案】C
【例題2】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某啤酒廠以賒銷方式銷售一批啤酒。該啤酒廠的消費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 )。
A.啤酒廠發出啤酒的當天B.購買方收到啤酒的當天
C.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D.取得索取銷貨款憑據的當天
【答案】C
六、消費稅的納稅地點
1.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向其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2.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繳納;
3.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在同一省內、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在“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例題】A市甲企業委托B市乙企業加工一批應稅消費品,該批消費品應繳稅款應由乙企業向B市稅務機關解繳。(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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