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21年12月11日-12月12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更快速掌握考點,老師帶你突破60分>>
【真題考點】證券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與評價機制
【考點解析】
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合理的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與評價機制,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證券公司應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經理人員等各層級的內部控制職責。
(1)董事會負責督促、檢查和評價證券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負最終責任;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并形成相應的專門報告。董事會應對中國證監會、外部審計機構和證券公司監督檢查部門等對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認真研究并督促落實。
(2)監事會應對董事會、經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對證券公司財務情況和內部控制建設及執行情況實施必要的檢查,督促董事會、經理人員及時糾正內部控制缺陷,并對督促檢查不力等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3)經理人員負責建立健全責任明確、程序清晰的組織結構,組織實施各類風險的識別與評估,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及時糾正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問題,并對內部控制不力及不及時糾正內部控制缺陷等承擔相應責任。
證券公司應有高級管理人員專門負責證券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與評價工作。該高級管理人員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可列席證券公司任何會議。負責監督檢查部門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管業務部門。
(4)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的負責人負責對其業務范圍內的具體作業程序和風險控制措施進行自我檢查和評價,并接受證券公司上級管理部門和監督檢查部門的業務檢查和指導。
(5)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的相關人員有義務向證券公司報告內部控制的缺陷,并及時加以糾正。相關人員應對違反職責范圍內的內部控制導致的風險和損失承擔首要責任。
【2021.12真題測試】
證券公司中,應對違反職責范圍內的內部控制要求所導致的風險和損失承擔首要責任的是()
A.董事會
B.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相關人員
C.經理層
D.合規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