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根據《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公司債券不包括證券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和次級債券。( )
142、
可交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說明書可以約定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 )
143、
只有具備保薦資格的證券公司才能成為企業股份制改組的財務顧問。( )
144、
發審委審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適用特別程序。( )
145、
保薦人應當在簽訂保薦協議時指定一名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保薦工作,作為保薦人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 )
146、
刊登證券發行募集文件前終止保薦協議的,保薦機構和發行人應當自終止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分別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說明原因。( )
147、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的期間為證券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三個完整會計年度,自證券上市之日算起。( )
148、
審計業務約定書是注冊會計師與委托人共同簽訂的。( )
149、
發行的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后,發起人在20日內未召開創立大會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
150、
全面要約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