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刑事法律制度:第二節金融犯罪及刑事責任(掌握★★★)
掌握金融犯罪的種類以及相應的構成要件。233網校講師全方位精講教材考點,銀行從業考試視頻教程:各章考情分析>>點擊試聽
考點1金融犯罪概述
金融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使公私財產權利遭受嚴重損失,根據《刑法》規定應受懲罰的行為。
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將金融犯罪劃分為不同的類別。
(1)根據金融犯罪的行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詐騙型金融犯罪、偽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規避型金融犯罪。
(2)根據金融犯罪侵犯的客體不同,可以分為危害貨幣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機構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業務管理制度的犯罪。
(3)根據金融犯罪實施主體的不同,可以劃分為針對銀行的犯罪和銀行人員職務犯罪。針對銀行的犯罪又稱為外部犯罪,主要包括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詐騙罪等。銀行人員職務犯罪又稱為內部犯罪,包括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簽訂合同失職罪等。
考點2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違反國家對金融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從事危害國家對貨幣管理、金融機構組織管理、銀行管理的活動,破壞金融市場秩序,金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行為。
考點3金融詐騙罪
金融詐騙罪,是指在金融活動中,違反金融管理法規,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考點4銀行業相關職務犯罪
職務侵占罪是指非國有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挪用資金罪,是指非國有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其他銀行業相關職務犯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騸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