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貸款擔保分析[章節習題]
【知識點1】貸款擔保概述
1.擔保的概念
貸款擔保是指為提高貸款償還的可能性,降低銀行資金損失的風險,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擔保為銀行提供了一個可以影響或控制的潛在還款來源,從而增加了貸款最終償還的可能性,使銀行資金更具安全性。
2.貸款擔保的作用
①協調和穩定商品流轉秩序,使國民經濟健康運行
②降低銀行貸款風險,提高信貸資金使用效率
③促進借款企業加強管理,改善經營管理狀況
④鞏固和發展信用關系
【例題·單選題】銀行為避免借款企業無力還本付息可能造成的危害,除了在發放貸款時,通過認真征信、預測和分析以規避風險外,另一種有效途徑就是( )。
A.減少貸款 B.建立風險經營管理機制
C.加強對貸款企業的監督 D.改善經營管理狀況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銀行為避免借款企業無力還本付息可能造成的危害,除了在發放貸款時,通過認真征信、預測和分析以規避風險外,另一種有效途徑就是建立風險經營管理機制,通過轉移風險,共同承擔和約束風險來減少和消除損失。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
3.貸款擔保的分類
貸款擔保的分類
人的擔保 |
作為第三人的自然人或法人向銀行提供的,許諾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的保證。 |
財產擔保 |
分為不動產、動產和權利財產(例如股票、債券、保險單等)擔保。這類擔保主要是將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抵押給銀行。 |
擔保的具體形式
抵押 |
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轉移財產占有權的情況下,將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銀行持有抵押財產的擔保權益,當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時,銀行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
質押 |
質押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協商訂立書面合同的方式,移轉債務人或者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的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價款優先受償。 |
保證 |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
留置 |
留置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按照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
定金 |
定金較少用于銀行信貸業務中。 |
一筆貸款可以有幾種擔保。
4.擔保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