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燒傷面積的計算和燒傷深度的判斷
一、燒傷面積的計算
(一)手掌法傷員5指并攏,手掌面積約為體表面積的1%。
(二)中國九分法
頭、面、頸為3、3、3;雙手、雙前臂、雙上臂為5、6、7;軀干前部、軀干后部,會陰部為13、13、1;雙臀、雙足、雙小腿、雙大腿為5、7、13、21。以上數字皆為百分數。兒童頭部和雙下肢面積分為9+(12一年齡)、46-(12-年齡),其余部位所占百分數同成人。
二、燒傷深度
Ⅰ度燒傷:僅傷及表皮。局部呈現紅腫,無水泡,故又稱紅斑性燒傷。有疼痛和燒灼感,皮溫稍增高。3~5日可好轉痊愈,不留瘢痕。
Ⅱ度燒傷:深達真皮,局部出現水泡,故又稱水泡性燒傷。①淺Ⅱ度,僅傷及真皮淺層,一部分生發層健存。因滲出較多,水泡多而飽滿,破裂后創面滲液明顯,創底腫脹發紅,有劇痛和感覺過敏,皮溫增高。若無感染,約2周可愈,不留瘢痕,短期內可有色素沉著,皮膚功能良好。②深Ⅱ度,傷及真皮深層,尚殘留皮膚附件。固變質的表層組織稍厚,水泡較小或較扁薄,感覺稍遲鈍,皮溫可稍低。去表皮后創面呈淺紅色或紅白相間,或可見網狀栓塞血管;表現滲液少,但底部腫脹明顯。若無感染等并發癥,3~4周可愈。可留輕度瘢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