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燒傷創面的急癥處理
一、輕度燒傷
輕度燒傷主要為創面處理,包括剃凈創周毛發,剪短指(趾)甲,清潔健康皮膚,創面可用滅菌水或消毒液(如1:1000苯扎溴銨或1:2000氯己定)清洗、移除異物,淺Ⅱ。水泡皮應于保留,水泡大者,可用消毒空針抽去水泡液。深度燒傷的水泡皮應予清除。如果用包扎療法,內層用油質紗布,外層用吸水敷料均勻包扎,包扎范圍應超過創周5cm。面、頸與會陰部燒傷不適合包扎處,則予暴露。一般可不用抗生素。
二、中、重度燒傷
處理應兼顧全身療法,具體按下列程序處理:
1.簡要了解受傷史后,記錄血壓、脈搏、呼吸,注意有無呼吸道燒傷及其他合并傷,嚴重呼吸道燒傷需及早行氣管切開。
2.立即建立靜脈輸液通道,開始輸液。
3.留置導尿管,觀察每小時尿量、比重、pH,并注意有無血紅蛋白尿。
4.清創,估算燒傷面積、深度。特別應注意有無Ⅲ。環狀焦痂的壓迫,其在肢體部位可影響血液循環,軀干部可影響呼吸,應切開焦痂減壓。
5.按燒傷面積、深度制定第一個24小時的輸液計劃。
6.廣泛大面積燒傷一般采用暴露療法。
此外,創面污染重或有深度燒傷者,均應注射破傷風抗毒血清,并用抗生素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