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不少企業出現員工無法上班的情況,那么,因疫情不上班如何發工資呢?一些企業對于疫情不上班的員工要求降薪,這合法嗎?下面就和233網校學霸君一起了解下疫情期間工資發放標準。
一、因疫情不上班如何發工資?
首先要明確,因疫情不上班的具體原因,不同原因的工資發放標準是不同的。
1、因員工被確診患有新冠肺炎,無法上班
企業應支付治療期間的工資。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依法享受相應的醫療期待遇。
2、因員工疑似患病或者或系密切接觸者被隔離期間,無法上班
企業應支付隔離期間的工資。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于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隔離的員工,應支付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3、企業停工停產,延遲開工
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規定: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停工停產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30日):正常工資標準支付;
2.停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可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標準支付工資,但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
3.停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支付待崗工資,由于各地區待崗工資支付標準不一,具體待崗工資以當地政策為準。
二、疫情期間,公司要求降薪合法嗎?
因為疫情影響,企業可能會面臨一些困境,向員工說明情況,員工自愿協商一致降薪,法律層面是允許的。但這種協商需員工簽字確認,強制通知決定員工集體降薪,不合法。
近日,人社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明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同時,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相關推薦:
2020上半年人力資源管理師不知道怎么復習,沒有把握通過考試?來233網校學習,233網校助你輕松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