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一些員工遇到公司不發工資的情況,那么,面對疫情期間,公司不發工資員工該怎么辦?怎么維權呢?下面就和233網校學霸君一起了解下。
疫情期間,公司不發工資怎么辦?
根據規定,如遇公司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但是延遲時間一過,用工單位必須付清勞動者的足額工資。
所以,我們要先弄清公司疫情期間不發工資的原因。如果公司真的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影響,可根據地方政策延遲發放工資。如果公司是無故拖欠工資,職工可先與公司進行協商,協商失敗的話可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
疫情公司不發工資怎么維權?
疫情期間,公司無故拖欠工資,協商未果后,建議員工先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解決。如果投訴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仍然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的話,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在維權時,要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
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1月31日-2月2日延遲復工工資計算:
1月31日-2月2日期間視為正常出勤,支付正常工資,在這期間正常復工上班的,應當補休,不能補休的應當支付加班工資(采用標準工時的,應當支付200%的加班工資,采用綜合計算工時,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150%的加班工資,采用不定時工時,不支付加班工資)。
2月3日-2月9日延遲復工工資計算:
2月3日-2月9日屬于地方復工期間,各地方政府把這幾天視為什么性質的假期,就按照什么假期來計算。
以上就是233網校學霸君整理的關于疫情期間公司不發工資的解決方法。受疫情影響,很多公司都遇到了一定的資金緊張等問題,而員工也面臨著房貸等生活壓力,在這個時候,也希望企業和員工互相理解,多進行溝通,共克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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