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背景材料】
某水電站工程建設項目,基礎處理采用混凝土灌注樁,主體工程為河床式電站。建設單位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某監理單位承擔施工監理任務。因該工程涉及基礎處理、電站土建施工和機電安裝工程,建設單位對工程發包提出兩種方案:一種是采用總承包模式,即由電站土建單位總承包,基礎處理和機電安裝列入總承包范圍再進行分包。另一種是采用平行發包模式,即基礎處理、電站土建施工、機電安裝工程分別進行發包。機電安裝工程中的發電機組由建設單位選定的供應單位負責運抵施工現場。
【問題】
1.在上述兩種發包模式下,對機電安裝工程施工單位的資格考核應在何時進行?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2.在上述兩種發包模式下,機電安裝施工單位對發電機組運抵施工現場是否可視為“甲供設備”?為什么?簡要回答如何組織檢查驗收。
3.如果采用施工總承包模式,電站土建施工單位是否需要對基礎處理和機電安裝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驗收?為什么?
4.如果現場檢查出發電機組不合格或發電機生產廠家延期供貨,對正常施工進度造成影響,試指出在上述兩種發包模式下可能會在哪些主體之間發生索賠。
5.在上述兩種發包模式下,整個工程完工驗收應由哪些單位提出申請?
回答:1.(1)如采用總承包發包模式時,對機電安裝工程施工單位的資格應在分包合同簽訂前考核。如采用平行發包模式時,對機電安裝工程施工單位的資格應在招標階段進行考核。(2)考核的主要內容有:①相應的資質等級。②滿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技術裝備。③合理的人員配置。④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⑤良好的業績和社會信譽。
2.機電安裝工程施工單位對發電機組運抵施工現場可視為“甲供設備”。因為建設單位負責選定發電機組供應廠家,機電安裝工程單位與發電機組供應廠家沒有合同關系。
(1)在總承包發包模式下,應由水電站土建施工單位負責組織驗收,發電機組供應廠家、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機電安裝工程施工單位參加,共同檢查發電機組質量、數量以及相關質量證明材料,符合要求后予以驗收。
(2)在平行發包模式下,應由機電安裝工程施工單位組織驗收,發電機組供應廠家、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加,共同檢查發電機組質量、數量以及相關質量證明材料,符合要求后予以驗收。
3.如果采用施工總承包模式,電站土建施工單位需要對基礎處理和機電安裝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因為水電站土建施工單位是總承包單位,基礎處理和機電安裝施工單位是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必須對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向建設單位負責并承擔連帶責任。
4.如果現場檢查出發電機組不合格或發電機組生產廠家延期供貨,對正常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兩種發包模式下可能出現的索賠有:
(1)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與電站土建施工單位之間的索賠;建設單位與發電機組供應廠家之間的索賠;電站土建施工單位與機電安裝單位之間的索賠。
(2)平行發包模式。建設單位與電站土建施工單位之間的索賠;建設單位與發電機組供應廠家之間的索賠;建設單位與機電安裝施工單位之間的索賠。
5.在總承包模式下,由電站土建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在平行承包模式下,由電站土建、基礎處理、機電安裝施工單位聯合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