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2019年修訂版)第1章金融市場、資產管理與投資基金 ,第1節 居民理財與金融市場。
考綱要求理解金融與居民理財的關系、金融市場的分類和構成要素。
【考點歸納】
一、金融與居民理財
1.金融:貨幣資金的融通
2.理財:對財務進行管理,實現財產的保值、增值。
3.居民:社會最古老、最基本的經濟主體。居民理財的主要方式包括貨幣儲蓄(我國)與投資。
4.投資:未來具有不確定性
二、金融市場的分類
金融市場和金融服務機構是現代金融體系的兩大運作載體。
1.按照交易工具的期限分類
(1)貨幣市場——短期金融市場,融通一年以內短期資金的場所。
(2)資本市場——長期金融市場,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為交易工具進行長期資金交易市場。
2.按交易標的物分類
(1)票據市場:按交易方式分為票據承兌市場和票據貼現市場
(2)證券市場:股票、債券、基金的發行和流通
(3)衍生工具市場:包括遠期合約、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互換協議等。
(4)外匯市場
(5)黃金市場
3.按交割期限分類
(1)現貨市場:交易達成后兩個交易日進行交割。
(2)期貨市場:交易達成后,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交割。
4.按交易性質分類:
(1)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是籌集資金的公司或政府機構將其新發行的股票和債券等證券銷售給最初購買者的金融市場。
(2)流通市場,也稱二級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
5.按地理范圍分為國內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
三、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
1.市場參與者:政府、中央銀行、金融機構(資金的需求方、供給方和中間人)、個人和企業居民
2.金融工具:信用工具,金融市場進行交易的載體
3.金融交易的組織方式
(1)場內交易:有固定場所、有制度、集中進行交易的方式,如交易所交易。
(2)場外交易:又被稱為“柜臺市場”或“店頭市場”
分散在各個證券商柜臺的市場,無集中交易場所和統一的交易制度。
(3)電信網絡交易
【課后習題】
1、居民理財的方式包含()。
①理財②儲蓄③投資④存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2、按交割期限,金融市場分為()
①貨幣市場②資本市場③現貨市場④期貨市場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3、以下哪項不是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
A. 市場參與者
B. 交易場所
C. 金融工具
D. 金融交易的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