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
1)債務已經履行;
2)債務相互抵銷;
3)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民法典》規定的提存情形有:①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②債權人下落不明;③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④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4)債權人免除債務;
5)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6)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特征:
首先,合同解除的基本前提是合同合法有效,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不發生合同解除
其次,合同解除需具備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或者符合當事人于合同中約定的條件
再次,合同解除須有解除的行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最后,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③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⑤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4)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施工合同解除的特別規定
(1)承包人將建設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習題演練】
【2023】施工合同一方當事人的下列情形中,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是( )。
A.承包人將承包的工程轉包
B.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承包人沒有完成承包內容
C.發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D.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存在質量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