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公安局對甲作出治安拘留10天處罰決定后隨即執行。甲申請復議,上級公安局作出維持原處罰的復議決定。甲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審法院判決維持拘留決定,甲在上訴中又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公安局對甲的拘留違法,應如何處理此案?
A.撤銷第一審判決,并撤銷拘留決定,判令公安局賠償甲的損失
B.撤銷第一審判決,并確認拘留決定違法,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應將全案發回重審
C.撤銷第一審判決,并確認拘留決定違法,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應將行政賠償部分發回重審
D.撤銷第一審判決,并撤銷拘留決定,并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甲就賠償問題另行起訴
答案是D 。不理解拘留都在執行了,為什么還撤消?
[解答] 答案是D,但本案存在較大疑問,拘留執行,無法挽回,具有不可撤銷的內容,根據《訴訟法解釋》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在第二審期間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的規定。D選項后半部分完全正確,其他選項都是致命的錯誤。遇到此問題,不可計較,優中選優,選最佳項,否則你沒有正確答案。還要注意把握考核點,本題考點是《訴訟法解釋》第七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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