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有件玉器,欲轉讓,與乙簽訂合同,約好10日后交貨付款;第二天,丙見該玉器,愿以更高的價格購買,甲遂與丙簽訂合同,丙當即支付了 80%的價款,約好3天后交貨;第三天,甲又與丁訂立合同,將該玉器賣給丁,并當場交付,但丁僅支付了30%的價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訴至法 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應認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權
B.應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請求
C.應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請求
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無效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一物多賣、所有權轉移。
選項A正確,選項B、C錯誤?!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9條規定,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 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的,人民法院 應予支持;(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三)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 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案中,丁已經先行受領了玉器,即享有了玉器的所有權。正因為丁已經取得 了玉器的所有權,乙、丙要求交付的請求將不能獲得支持。
選項D錯誤。甲將玉器分別與乙、丙、丁簽訂買賣合同,甲在簽訂合同時對玉器均為有權處分,因此,三份合同均有效。
4.甲、乙與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門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書》,由甲、乙分別賠償丙5萬元,甲當即履行。乙賠了1萬元,余下4萬元給丙打了欠條。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討未果,遂持《調解協議書》與欠條向法院起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本案屬侵權之債
B.本案屬合同之債
C.如丙獲得工傷補償,乙可主張相應免責
D.丙可要求甲繼續賠償4萬元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債的分類、債的履行。
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甲、乙與丙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在交管部門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書》:由甲、乙分別賠償丙5萬元。甲、乙對丙的債務內容是當事人之間協議的結果,并非直接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賠償,因而是合同之債而非侵權之債。
選項C錯誤。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與《侵權責任法》都并未明確規定工傷補償與民事賠償不可兼得。
選項D錯誤。甲、乙對丙的賠償額已經明確約定,甲、乙對丙成立的是按份之債,而非連帶之債。因此,若乙不履行,丙無權要求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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