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汪自強因遺產繼承糾紛涉訟,汪為爭奪遺產在訴訟過程中偽造遺囑,指使他人提供偽證,法院認為汪的行為已構成犯罪。對汪的犯罪行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關司法解釋?
A.應將汪自強移交刑事審判庭處理
B.直接由審理該案的審判組織予以審理
C.應按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理
D.應由民事審判庭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
答案:ABD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7條關于“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02條第1款第一項的規定,應當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理”的規定,確定選項C是正確的,故答案應為ABD.
(2003年)
64.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仲裁協議無效?
A.約定的仲裁事項屬于平等主體之間有關人身關系的糾紛
B.約定的仲裁事項是不動產糾紛,在民事訴訟法上屬于法院專屬管轄的案件
C.載有仲裁條款的合同因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無效
D.仲裁條款約定“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地處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答案:AD
解析: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協議在下列情形下無效:①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②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仲裁協議無效。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④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該仲裁協議無效。⑤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對此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故選A、D項,不選B.另依《仲裁法》第19條規定: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故不選C.
65.吉林市甲公司與長春市乙公司發生服裝買賣合同糾紛,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雙方當事人約定并請求仲裁庭在裁決書中不要寫明下列事項。對此請求,下列哪些事項仲裁庭可以準許?
A.仲裁請求
B.爭議事實
C.裁決理由
D.仲裁費用
答案:BC
解析:根據《仲裁法》第54條的規定:“ 裁決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仲裁費用的負擔和裁決日期。當事人協議不愿寫明爭議事實和裁決理由的,可以不寫。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對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簽名,也可以不簽名。”故選B、C項。
66.甲公司拖欠乙公司的貨款而被乙公司訴至法院,乙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師王某未經乙公司特別授權,有權實施下列哪些訴訟行為?
A.表示同意甲公司延期1個月還款
B.要求書記員趙某回避
C.陳述案情、出示證據
D.提出管轄權異議
答案:BCD
解析:當事人在訴訟中的權利,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實體權利或與實體權利密切相關的訴訟權利,如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另一類是純粹的訴訟權利或與實體權利關系不密切的訴訟權利,如申請回避。對于前一類權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別授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9條專門規定,授權委托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對于后一類權利,無須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67.在民事訴訟中,下列哪些程序不適用法院調解?
A.公示催告程序
B.發回重審后的訴訟程序
C.由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引起的再審程序
D.執行程序
答案:AD
解析:由于法院調解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達成協議,解決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活動方式,因此,在非訴訟程序以及執行程序中不得適用法院調解,故選AD.
68.甲公司訴乙公司侵權一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之后,甲公司新發現一重要證據,遂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與乙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在此情況下,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撤銷原判決的裁定
B.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制作調解書并注明撤銷原判決
C.在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同時,該判決自動撤銷
D.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雙方后,該判決視為撤銷
答案:ABC
解析:調解作為民事訴訟的一項基本原則,在訴訟的各個階段都是適用的,在審判監督程序中也同樣適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1條的規定:“按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或提審的案件,由再審或提審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決、裁定中確定是否撤銷、改變或者維持原判決、裁定;達成調解協議的,調解書送達后,原判決、裁定即視為撤銷。”故選A、B、C項。
69.甲公司訴乙公司支付貨款一案,乙公司在判決生效后未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甲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暫時沒有償付能力,申請提供擔保,對此,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乙公司的執行擔保申請須經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決定
B.人民法院批準申請后,乙公司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財產擔保,不能由第三人作擔保
C.乙公司提供擔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決定的暫緩執行期間內與甲公司達成執行和解的協議
D.在暫緩執行期間,甲公司發現乙公司有轉移擔保財產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恢復執行
答案:ACD
解析:執行擔保是指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確有困難暫時沒有償付能力時,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由人民法院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民事訴訟法》第208條規定,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對于上述執行擔保,可以由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財產作擔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擔保。以財產作擔保的,應提交保證書,按照擔保物的種類、性質,將擔保物移交執行法院,或依法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由第三人擔保的,應當提交擔保書。擔保人應當具有代為履行或者代為承擔賠償責任的能力。執行人在人民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限屆滿后仍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擔保財產,或者裁定執行擔保人的財產,但執行擔保人的財產以擔保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為限。最高人民法院《執行規定》第85條還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期間,保證人為被執行人提供保證,人民法院據此未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審結后如果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即使生效法律文書中未確定保證人承擔責任,人民法院有權裁定執行保證人在保證責任范圍內的財產。故ACD項正確。
70.對下列哪些案件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調解書?
A.被告拖欠原告貸款10萬元,雙方達成協議,被告在1個月內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間的貸款利息
B.賠償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國外,與原告達成賠償協議,同意在2個月內賠付
C.贍養案件中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贍養費200元,原告申請撤訴
D.收養案件中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維持收養關系
答案:CD
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0條的規定,不需制作調解書的案件有:①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②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③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故選C、D項。
71.關于民事訴訟財產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訴前保全必須由當事人提出申請并提供擔保,人民法院方可作出保全裁定
B.財產保全申請確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C.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D.當事人對財產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答案:ABCD
解析:A正確,訴前保全的程序條件是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并提供擔保。B正確,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而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受損失的,申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C正確,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所謂請求的范圍,是指保全的財產其價值與訴訟請求相當或與利害關系人的請求相當;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是指本案的標的物,可供將來執行法院判決的財物或利害關系人請求予以保全的財物。D正確,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財產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72.非實體權利義務主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須有法律的特別規定。下列哪些主體依法可以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A.公司清算過程中的清算組織
B.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
C.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
D.為保護死者名譽權而提起訴訟的死者的近親屬
答案:ABCD
解析:在民事訴訟中,實體權利義務主體均可以作為訴訟中的當事人,但是,為了訴訟得便利,特殊的非實體權利義務主體也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主要包括:清算組織、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為保護死者名譽權等提起訴訟的死者近親屬、其他組織。
73.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民事訴訟法關于協議管轄的規定?
A.合同當事人約定二審管轄法院
B.合同當事人口頭約定管轄法院
C.合同當事人共同選定了甲、乙兩個與案件有聯系的地方基層人民法院為管轄法院
D.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答案:ABC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定的協議管轄須具備以下條件:①協議管轄只適用于合同糾紛,當事人對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經濟糾紛不得協議管轄。②協議管轄僅適用于合同糾紛中的第一審案件,對二審案件當事人不得以協議方式選擇管轄法院。③協議管轄是要式行為,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故選B.④當事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選擇。法律規定的可供當事人選擇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的法院。故不選D.⑤當事人必須做確定的、單一的選擇。故選C.⑥當事人選擇法院時,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故選A.
74.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須符合下列哪些條件?
A.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由仲裁委員會提交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B.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
C.必須在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
D.必須有證據證明裁決有法律規定的應予撤銷的情形
答案:BCD
解析: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主體必須是仲裁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必須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法律規定的應予撤銷的情形。
75.法院制作的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一般應當由當事人依法提出申請,但有些情況下法院也可依職權進行。下列哪些生效法律文書可以由審判庭直接移送執行機構執行?
A.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
B.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民事制裁決定書
C.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D.以撤銷或變更已執行完畢的法律文書為內容的新判決書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9條規定:“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一般應當由當事人依法提出申請。”但在以下情況下,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1) 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2)具有財產執行內容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3)審判人員認為涉及國家、集體或者公民重大利益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09條的規定:“在執行中或執行完畢后,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撤銷或變更的,原執行機構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的規定,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書,作出執行回轉的裁定,責令原申請執行人返還已取得的財產及其孳息。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執行回轉應重新立案,適用執行程序的有關規定。”
76.個體工商戶李某拖欠甲公司貨款5萬元,甲公司多次催討無果,遂向李某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經過審查,認為該申請成立。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如果在向李某送達支付令時,李某拒絕接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B.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應對異議理由是否成立進行審查
C.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間向法院書面說明目前還錢確有困難并承諾在2個月后一定還清,則支付令可不生效
D.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間未提出書面異議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該債務已經償還,則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響
答案:AD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220條的規定,即向債務人本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A項正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221條的規定,即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92條的規定,債務人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無須審查異議是否有理由,應當直接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債務人對債務本身沒有異議,只是提出缺乏清償能力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故BC是錯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223條的規定,即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D項正確。
77.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管轄的規定,下列哪些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A.天津市張某對旅居美國的李某提起離婚之訴
B.北京市汪某對被宣告失蹤人王某提起離婚之訴
C.吉林市孫某對被勞動教養的陳某提起侵權之訴
D.長春市武某對被監禁的楊某提起的侵權之訴
答案:ABCD
解析:《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的情形是:①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②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③對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④對正在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上述規定中的身份關系,是指與人的身份相關的各種關系,如婚姻關系、親子關系、收養關系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下列情形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或者視不同情況而處理:1.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2.追索贍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3.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4.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78.孔某在A市甲區擁有住房二間,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間,位于A市乙區的建筑工程公司對孔某鄰居李某房屋進行翻修。在翻修過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將孔某家的墻磚碰掉,磚塊落入孔某家中,損壞了電視機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來后發現此情,交涉未果。孔某向乙區法院起訴,請求建筑工程公司賠償。乙區法院認為甲區法院審理更方便,故根據被告申請裁定移送至甲區法院,甲區法院卻認為由乙區法院審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甲、乙二區對本案都有管轄權
B.向哪一個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
C.乙區法院的移送管轄是錯誤的
D.甲區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認為無管轄權,應報市中級法院指定管轄
答案:ACD
解析:移送管轄,是指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發現自己對案件并無管轄權,依法將案件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兩個以上法院對案件都有管轄權時,應當由先立案的法院具體行使管轄權,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將案件移送至另一有管轄權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認為本院對移送來的案件并無管轄權,也不得自行將案件移送到其他法院,而只能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本題情形中,甲區法院是侵權行為地法院,乙區法院是被告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轄權。故A、C、D正確。
79.下列有關民事訴訟中實行公開審判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確的?
A.案件的審理、合議庭的評議、判決的宣告應當公開
B.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宣判要公開
C.對于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
D.離婚案件只能不公開審理
答案:ACD
解析:依《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第134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故選A、C、D項。
80.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對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錯誤的?
A.人民法院只能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調解
B.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但要求人民法院必須根據協議內容制作判決書,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調解書結案
C.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D.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對案件事實的自愿認可,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可以作為判決認定事實的根據
答案:BD
解析: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堅持不愿調解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但不應久調不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4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訴訟。法定代理人與對方達成協議要求發給判決書的,可根據協議內容制作判決書。《民事證據規定》第67條規定,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
(2004年)
71.下列哪些民事裁判當事人有權申請復議?
A.關于財產保全的裁定
B.關于回避的決定
C.關于管轄權的裁定
D.除權判決
答案:AB
解析:A對,《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當事人對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B對,《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三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三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人。C錯,《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D錯,《民事訴訟法》第199條規定,沒有人申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判決應當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72.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A.林某曾與李某同居3年,二人分手時產生糾紛,林某起訴李某,要求賠償“青春費”5萬元
B.甲訴乙離婚,法院于2004年3月判決不準離婚;2004年7月乙起訴甲,請求離婚
C.陳某下落不明3年,其丈夫不申請宣告失蹤,直接起訴離婚
D.甲村民想承包本村魚塘,故起訴乙村民,請求判決解除乙村民與本村的魚塘承包合同
答案:ABC
解析:A對D錯,《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B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0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以及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不受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規定的條件的限制。C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73.下列關于民事訴訟中的法定代理人與委托代理人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委托代理人的訴訟權利不可能多于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人
C.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
D.委托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有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
答案:ABCD
解析:法定訴訟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民事活動的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具有以下特點:①訴訟代理權的發生是基于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②訴訟代理的權限范圍和代理事項由被代理人決定;③委托訴訟代理人必須是具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
74.從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點?
A.程序的啟動是基于權利人的申請,無答辯程序
B.程序設計上無開庭審理階段
C.都設置了義務人或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的程序
D.對法院的處理結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訴,也不能申請再審
答案:ABD
解析:C錯,督促程序中沒有設置“申報權利”的程序。
75.某大學陳教授在講授民事訴訟法課程后,要求學生歸納簡易程序的法律特點,某學生回答了下列幾點,你認為哪些是正確的?
A.當事人各方可以自愿選擇適用簡易程序
B.當事人可以就適用簡易程序提出異議
C.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通常應當一次開庭審結
D.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通常應當當庭宣判
答案:ABCD
解析:《最高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各方自愿選擇適用簡易程序,經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人民法院不得違反當事人自愿原則,將普通程序轉為簡易程序。”
76.下列哪些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進行訴訟,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時應當先行調解?
A.勞務合同糾紛
B.宅基地糾紛
C.著作權糾紛
D.繼承糾紛
答案:ABD
解析:《最高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14條規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時應當先行調解:①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②勞務合同糾紛;③交通事故和工傷事故引起的權利義務關系較為明確的損害賠償糾紛;④宅基地和相鄰關系糾紛;⑤合伙協議糾紛;⑥訴訟標的額較小的糾紛。”“但是根據案件的性質和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不能調解或者顯然沒有調解必要的除外。”
77.下列哪些民事訴訟案件法院不可以按撤訴處理?
A.王某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開庭審理過程中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
B.韓律師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C.張某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D.李某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答案:BCD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9條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對該第三人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按撤訴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2條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8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屬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按撤訴處理;如屬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缺席判決。
78.下列關于涉外民事訴訟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A.被告對人民法院管轄不提出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承認該人民法院是有管轄權的法院
B.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的中外雙方當事人有權約定外方當事人所在國的法院管轄
C.財產保全可以依當事人申請進行,也可由法院主動依職權進行
D.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送達之日起30日內提起上訴
答案:AD
解析:A對,《民事訴訟法》第243條規定,涉外民事訴訟的被告對人民法院管轄不提出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承認該人民法院為有管轄權的法院。B錯,《民事訴訟法》第244條規定,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C錯,涉外財產保全,當事人既可以在訴訟開始后提出申請,也可以在訴前申請保全。但是人民法院不能依職權進行保全。D對,《民事訴訟法》第247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有權在判決書、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后,應當在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當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或者提出答辯狀,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居住在我國領域內的依照《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
79.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關于仲裁程序的表述是正確的?
A.仲裁應當開庭進行,但當事人可以約定不開庭
B.仲裁不公開進行,但如不涉及國家秘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公開進行
C.對仲裁庭的組成,當事人可以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
D.當事人對仲裁的調解書不得申請撤銷,對裁決書可以申請撤銷
答案:ABCD
解析:A對,《仲裁法》第39條規定,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B對,《仲裁法》第40條規定,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C對,《仲裁法》第3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D對,《仲裁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80.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在不同的情況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決。下列有關仲裁裁決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仲裁庭仲裁糾紛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的,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B.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據此認定申請人的主張成立,缺席裁決
C.當事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制作調解書或根據調解結果制作裁決書
D.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但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當事人可以請求仲裁庭補正
答案:ACD
解析:A對,《仲裁法》第55條規定,仲裁庭仲裁糾紛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B錯,《仲裁法》第42條規定,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C對,《仲裁法》第51條第2款規定,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D對,《仲裁法》第57條規定,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仲裁法》第56條規定,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仲裁庭已經裁決但在裁決書中遺漏的事項,仲裁庭應當補正;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請求仲裁庭補正。
(2005年)
70.下列關于民事訴訟自認及其法律后果的說法,哪些是錯誤的?
A.老張訴小張的贍養糾紛案件中,小張對老張陳述的收養事實明確表示承認,老張對形成收養關系的事實無需舉證
B.對原告甲陳述的事實,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說明并詢問后,乙仍不予回答,視為對該項事實的承認
C.經當事人特別授權的代理律師在訴訟中對案件事實的承認,視為當事人的承認,但因此而導致承認對方訴訟請求的除外
D.被告只要在法庭辯論終結前聲明撤回承認,其在庭審過程中的承認即無效
答案:A、D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證據的若干規定》第8條,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份關系的案件除外。因此,A選項涉及身份關系訴訟,屬于除外情形,該選項表述錯誤,是應選選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對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另一方當事人既未表示承認也未否認,經審判人員充分說明并詢問后,其仍不明確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視為對該項事實的承認。因此,選項B表述正確,不是應選選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證據的若干規定》第8條,當事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撤回承認并經對方當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承認行為是在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情況下作出且與事實不符的,不能免除對方當事人的舉證責任,也就是說當事人不能隨意撤回自己的承認,需要經對方當事人同意。選項D是應選選項。
7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轄權?
A.某航班飛機延誤,部分乘客對航空公司提出違約賠償之訴
B.某公共汽車因為違章行使而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受傷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損害賠償之訴
C.原告對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給付扶養費的訴訟
D.貨輪甲和客輪乙在我國領海上相撞,途經此海域的屬于丙公司的客輪對甲乙兩船人員進行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支付救助費
答案:A、B
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8條,運輸合同糾紛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0條,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選項A、B為正確選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對下落不明的人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給付扶養費訴訟是基于身份關系產生的訴訟,屬于身份關系訴訟。因此,應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C選項不是正確選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2條,海難救助費用糾紛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無權管轄,所以,D選項不是正確選項。
72.下列哪些文書可以作為民事執行根據?
A.法院按督促程序發出的支付令
B.行政判決書
C.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D.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的債權文書
答案:A、B、C、D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2條,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支付令,以及刑事判決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因此,A、B、C、D選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