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勞動就業政策法規
1、勞動關系的相關規定
(1)勞動就業規定
(2)勞動合同規定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方面、勞動合同的效力方面、勞動合同內容方面、勞動合同解除方面
(3)工作時間規定
在工作時間標準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在休假方面:法定節假日;年休假;產假;婚喪假
在延長工作時間限制方面:
①人員限制
懷孕7個月以上或有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女職工,不安排延長
②延長工時的報酬
延長工作時間:≥150%工作報酬;
休息日:≥200%工作報酬;
法定休假日:≥300%工作報酬;
(4)工資保障規定
最低工資保障方面: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工資支付保障方面: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2、失業保險的相關規定
(1)失業保險金領取和停止領取條件
(2)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期限
3、工傷保險政策法規
(1)工傷的認定
職工應當被認定工傷的情形:
①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
②工作時間和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③工作時間和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④患職業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視同工傷的情形: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
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③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
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情況:
①故意犯罪的;②醉酒或吸毒的;③自殘或自殺的。
(2)勞動能力鑒定
(3)工傷保險待遇。
4、勞動爭議處理政策法規
(1)勞動爭議的處理范圍
(2)勞動爭議的處理機構
(3)勞動爭議的處理程序。
習題練習:
1、根據《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懷孕()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安排夜班勞動。[2020年]
A.4
B.5
C.6
D.7
2、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關于女職工可享受產假天數的說法,正確的是()。[2019年]
A. 小陸,懷孕3個月流產,可享受產假30天
B. 小賈,懷孕6個月流產,可享受產假42天
C. 小王,難產,生雙胞胎可受產假143天
D. 小吳,懷雙胞胎,產前可休假30天
3、根據《勞動法》,下列人員中,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是()。[2019年]
A. 懷孕3個月的小梅
B. 正哺乳9個月兒子的小芳
C. 半年前做了計劃生育手術的小華
D. 獨自撫養5歲女兒的單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