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社區服務從嚴格意義上說是在1987年國家民政部正式提出開展城市社區服務之后開始的,經過17年的發展,社區服務內容已包含以下七個方面內容:
(1)老年人服務。此項服務旨在根據老年人的特殊需求開展老年人的服務,目標模式是使其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老有所伴及老有所為。
(2)殘病人服務。此項服務主要針對殘疾人在生活、婚姻、就業、受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難而提供有關服務,以幫助殘疾人和正常人一樣享有其權利和行使其義務。
(3)優撫對象服務。優撫對象主要指現役、傷殘及退伍軍人、烈士遺屬、現役軍人家屬及軍隊離退休干部。此項服務主要是指社區發動和依靠社會力量為優撫對象排憂解難,盡可能滿足他們的各種合理需求。
(4)幼兒青少年服務。此項服務是指為幼兒青少年們的身心健康和成長發展提供各種幫助。
(5)便民利民服務。此項服務是為了方便居民生活而提供各種有償和無償服務,這種服務是滿足社區成員的生活需求。
(6)家政教育和家務勞動服務。此項服務一方面通過舉辦各種形式的家政知識學習或輔導班,提高家庭成員的素質,協調家庭成員的關系,促進家庭文明建設;另一方面通過舉辦家務勞動服務站為居民的家庭生活提供支援性的補充服務,以幫助解決其臨時困難或特殊困難。
(7)民俗改革服務。此項服務主要是為居民的婚事喪事改革提供系列服務,以幫助居民克服和改革在其婚事和喪事中仍然存在的愚昧落后的習俗,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
在現階段,隨著社區服務供給水平的提高,社區服務越來越著眼于社區的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和共同問題,社區中一般居民即非弱勢群體的公益性、福利性服務需求越來越得到重視和關注。這標志著在以人為本的發展觀的引導下,社區服務的發展目標,已由增進社區成員的福利水平提升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社區服務的內容已不僅僅拘泥于以上,而是正朝著更加全面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