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的功能,也即社會工作的目的,是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發展個人潛能,改善個人生活,調適人與社會的互動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增進社會福利,促進社會進步,最終達到服務對象與社會的和諧發展。
(1)社會工作的功能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
第一,預防的功能。即預防新的社會問題的產生或者舊的社會問題再生。預防以社會問題的可能發生為前提,發現問題的早期癥狀,分析它們的原因,通過干預、防止或者減少社會問題的產生。預防是一種積極的社會工作功能。
第二,恢復的功能。即幫助服務對象恢復受損的社會功能,包括治療及康復兩個層面。社會工作通過治療,激發服務對象的潛能,恢復他們的生活自信,讓他們回歸社會;通過康復,幫助服務對象恢復失去的生活功能,達到正常的生活狀態。從恢復這個層面講,社會工作的功能發生在社會問題產生之后,所以它是一種消極的社會工作功能。
第三,發展的功能。發展的功能,又可以稱為提供社會資源的功能。通過挖掘社會資源,開發個人潛能,提高個人的能力,積極地發展社會生活,提升社會大眾的生活質量,最終實現社會的繁榮與公平。發展的功能是社會工作更為積極的一種功能。
另外,從社會工作的制度層面上講,社會工作的功能還包括解決社會問題,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權利,推動社會公義;促進社會整合,實現社會進步等。
(2)社會工作功能的實現,可以分為兩個層面:
第一,宏觀層面。它是社會工作在制度層面的實現過程,即通過制訂社會政策、組織社會資源、開展公共教育、實施公共福利等形式,為社會提供服務,實現社會進步的目的。它是社會工作功能實現的組織模式,是一個社會提供福利服務的基本方式。
第二,微觀層面。它是社會工作在實務層面的實現過程,也是社會工作提供直接服務的實務模式,即通過接案—預估—計劃—介入—評估—結案—跟進服務等環節,幫助那些面對生活困難和問題的個人、家庭、社區,激發潛能,解決問題。它是社會工作功能實現的過程模式,是社會工作提供服務的經驗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