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會工作概述
一、家庭社會工作的含義
什么是家庭社會工作?不同的社會工作學者基于不同的理論流派和不同觀點提出了不同的界定。臺灣學者徐震、林萬億認為,家庭社會工作是指社會工作人員應用社會工作的原則與方法,為增進家庭生活,擴大家庭功能,而對家庭所提供的服務與治療。
香港學者馬麗莊在《家庭社會工作》一書中指出,家庭社會工作就是指幫助求助的家庭發展,并運用自身的及社會的資源,增強家庭日常功能,改善家庭關系和解決家庭問題。
本書取臺灣家庭問題專家和著名社會工作者周月清的定義,其界定是:運用社會工作的方法或理論,并以家庭為中心及維護家庭的完整,視家庭為一個整體并顧及到家庭中每一個成員的需求,而提供各項家庭服務,以從事各種社會問題的解決。在問題的解決過程中,包括對整體家庭及各個家庭成員兩者的需要從事評量、介入和評估等,即為家庭社會工作。相對而言,這個定義包容性較大同時又具有比較明確的指向性。
二、家庭社會工作的特點
家庭社會工作的開展有如下幾個特點:
1、以整體家庭為取向作為問題評量和介入的重點
家庭社會工作并非只是單一的幫助家庭中個別的成員,或解決個別成員的困難,而是因個別成員問題的發現介入到家庭,而問題的解決是以整體家庭為對象,即家庭中的所有成員都是社會工作者服務的對象。具體而言,從家庭社會工作的視角出發,往往把個人的問題視為整個家庭的問題。就是說,因為個人有了困難,因此難以履行其作為一個家庭成員應該扮演的角色,由此協助家庭重建的任務和重要性遠遠的超過出對個別的家庭成員的困難幫助,如失業的父親或重病的母親,其遭受的影響不只是個人,而是整個家庭;同時,當個別成員有了問題時,其原因可能是來自非功能性的家庭,如一個離家逃學的青少年,可能是非功能性家庭的受害者,因此家庭社會工作者要處理的不只是青少年個人,而是需要介入到整個家庭。
2、重視家庭和社區資源的聯結
雖然,家庭社會工作也采用“治療”的診斷觀點和相應的技術手段,但是它更加重視如何聯結社區資源,如何改善社區環境和家庭環境,以幫助整個家庭及其個別成員。
三、家庭社會工作的內容
關于家庭社會工作的服務內容可以有不同的分類,但比較常見的有以下三類:
1、臨床式服務與具體式服務
(1)臨床式服務包括:咨詢輔導、社會個案工作和小組工作,如家庭關系咨詢、婚姻輔導、教育方案、就業協助,等等。
(2)具體式服務包括:經濟補助、住所、食物、信息提供等有形的服務等。
2、以家庭問題作為服務內容的區分
(1)夫妻關系緊張、離婚、分居、婚外戀。
(2)親子關糸的障礙。
(3)單親家庭。
(4)青少年離家出走或逃學逃夜。
(5)未婚媽媽或未婚懷孕。
(6)身體和智力障礙、慢性疾病、愛滋病患者。
(7)兒童虐待和疏忽。
(8)性虐待。
(9)婚姻暴力。
(10)老人虐待、老人照顧。
(11)家庭成員的問題,如化學性物質依賴(酒癮、藥癮)、情緒與行為、意外傷害、死亡、服刑、賭博,等等。
(12)和家庭福利有關的服務,如經濟援助、老年服務、移民服務、在宅服務和法律服務,等等。
四、以兒童福利為取向的服務內容
(1)支持性服務,包括個案、小組、家庭治療、家庭倡導、社區心理衛生、保護性服務、情緒治療和性虐待等;
(2)補充性服務,包括在宅服務、日托等;
(3)替代性服務,包括寄養照顧、中途之家、教養機構、領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