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救助法規與政策
(一)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對象和工作目標
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對象 | 1、持有農村五保供養證未成年人; 2、城市“三無”對象的未成年人; 3、城鄉最低少生活保障證和農村特困戶救助證家庭成年子女; 4、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對象。 |
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目標 | 1、持有農村五保供養證和屬于城市“三無”對象的未成年人,實現普通中小學免費交易; 2、持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特困戶救助證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實現“兩免一補”,高中階段提供學習和生活補助。 |
(二)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程序與重點
1、實施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程序
2、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重點
(1)助學工作應當以救助義務教育階段特殊困難學生為重點;
(2)農村敬老院、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棄嬰和流浪兒童,確保接受教育;
(3)城鄉低保戶,根據家庭實際困難和子女就學情況,提高救助水平。
(三)高校高職中職院校教育救助政策
高校高職中職院校教育救助政策 | |
國家獎學金 | 1、中央繼續設立國家獎學金; 2、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 |
國家助學金制度 | 1、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 2、適用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后自愿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從事第工作且服務達到一定年限的,國家實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
免費教育范圍 | 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新招收的師范生,實行免費教育。 |
學校的責任 | 學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一定比例經費,用于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 |
二、住房救助法規與政策
(一)住房救助申請
1、城鎮家庭申請住房救助
2、農村家庭申請住房救助的,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二)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政策
1、調整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
2、整合公共租賃住房政府資金渠道;
3、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定價機制。
4、健全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管理制度。
(三)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政策
1、研究制定準入條件;(人均可支配收入應低于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人的一定比例)
2、分檔確定補貼標準;(各地研究決定,動態調整,向社會公布)
3、合理確定租賃補貼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三、小結
與原教材相比,該節內容新增較多,例如教育救助中,新增的“高校高職中職院校教育救助政策”與“教育救助政策的發展”,住房救助新增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政策”。這些內容都是隨著政策的變化而改動的,考生在復習的時候需要多注意內容。